『一稿通过』是让设计师开心且激动的事情,这是设计师能力和工作效率的体现,使设计价值*大化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道理谁都懂,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千变万化的客户需求,做到『一稿通过』需要非常**的综合能力,而能力的积累,需要长年累月的实战历练。
以上这段话是不是觉得非常熟悉?没错,就是我在《一稿通过——品牌设计》中提到的。这可是我呕心沥血总结出来的肺腑之言,对于实现『一稿通过』这个目标而言,这句话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近年来,『IP 形象』(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这个词非常火,火到各行各业都在讨论,感觉聊天时不提几次『IP』都显得落伍。随着这个词在互联网语言运用中,其所指的对象也与其原意『知识产权』产生了一定的区别,『IP』*初指向『文创作品』(游戏、影视、动漫),而在平面设计行业和商业品牌领域,这个词则指���牌或企业人格化的产物。在本书中,我们讨论的就是『IP』在平面设计与商业品牌领域中的运用,即虚拟代言人、卡通形象或吉祥物。
诞生于漫画书、影视作品和游戏中的传统 IP 形象角色流行了非常长的一段时间,例如经典的米老鼠、唐老鸭、小鹿斑比、狮子王;温暖人心的哆啦 A 梦、面包超人、酷MA 萌;英勇酷炫的超人、钢铁侠、绿巨人、蜘蛛侠;可爱的小黄人和蓝精灵,以及我们家喻户晓的喜羊羊与灰太狼、熊大和熊二等。
我们把以上这些广为人知的 IP 形象称为『明星 IP 形象』,这类 IP 形象的打造需要强大的内容编辑和技术团队,其主要盈利模式是 IP 形象输出,即通过授权 IP 形象来实现产品的量化,同时靠 IP 形象传播提高 IP 形象自身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