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章 规范之间的“穿透力”与价值“衔接” 一、问题之提出 二、研究之意义 三、学科视野与研究范式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导向 第二章 **犯罪论体系的本体意义 一、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理论“争鸣” 二、**犯罪论体系之历史嬗变 三、**犯罪论体系——基于逻辑的演绎和甄别 四、**犯罪论体系的中国引入与理论建构 五、“**性”与“耦合性”之博弈 六、**犯罪论体系的功能和定位 第三章 刑事一体化视域中的**犯罪论体系 一、**犯罪论体系对诉讼程序的关照 二、实体和程序的互动理论模型 三、**犯罪论体系:以全面的逻辑作为程序架构的导向性因素 四、有效应对刑事诉讼的复杂面向 五、实质的正义和程序的正义 第四章 **犯罪论体系之于诉讼模式 ——不断被厘清的“当事人”色彩 一、刑事诉讼模式的变迁——平等观念的产生和发展 二、**犯罪论体系的司法权能——促进“两造”对抗元素的产生 三、**犯罪论体系与程序主体 四、**犯罪论体系指引下的当事人平等“交涉” 五、控辩合作:正义的价值延展与对抗的动态把握 第五章 **犯罪论体系之于诉讼进程 ——具有逻辑的“先在性” 一、**犯罪论体系的程序向度:凸显评价的层次性和充分性 二、为立案阶段的裁量提供标准 三、限制侦查人员的倾向性操作 四、审查起诉阶段的“进”与“退” 五、推进“以审判为**”的实施 第六章 **犯罪论体系之于证据证明 ——从回应到互动 一、**犯罪论体系使证明距离得以对象化 二、**犯罪论体系与证明对象 三、**犯罪论体系与证明责任 四、**犯罪论体系与证明标准 第七章 **犯罪论体系之于辩护 ——不仅是技术性的,更是结构性的 一、**犯罪论体系之目的双重性——“入罪”和“出罪” 二、消极性犯罪构成要件的“显性化” 三、超法规阻却事由的位置和功能 四、从限制控诉方权力到增强辩方权利 五、**犯罪论体系与有效辩护 第八章 **犯罪论体系:一种理性的犯罪干预 一、作为“理性选择行为”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二、合理地组织了对犯罪的反应 三、以一种更具“客观性”外观的方式来发挥“划线”功能 四、维护刑事法治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五、超出局部的基础性动荡——促进刑事诉讼法学的教义入径 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