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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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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四册)

  •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 组编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2033851
  • 出版日期:2009年06月01日
  • 页数:307
  • 定价:¥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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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211”全国**大学,以拥有作为**一级**学科的法学学科见长。其法学师资队伍汇集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法学家。他们不仅是法学教育园地的出色耕耘者,也是**立法和司法战线的积极参与者。他们积累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的丰富经验,取得了大量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六年来,我校专家学者在参与司法考试的制度建设和题库建设中作出了许多贡献,同时在司法考试教育中付出了大量心血。在此期间,我校不仅有一批长期参加**司法考试题库建设和考题命题的权威专家,也涌现了众多在**司法考试培训中经验丰富和业绩突出的名师,形成了强大的司法考试研究阵容和师资团队。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组织编写。该书紧扣司法考试大纲,体系完整,编排得当,**突出,内容丰富,表述精准,文字简明。全书渗透着参编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体现着对司法考试规律和应考学科知识的深刻理解与把握,同时适应备考人员的学习��式、学习习惯等特点,在编排格式上做了匠心独到的设计,对考生复习具有极大的借鉴作用和实用价值。
    文章节选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节 基本原则
    大纲提示: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
    考点精解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整个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着根本性指导作用的准则。它体现了民事诉讼的精神实质,为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指明了方向,对整个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从宪法和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要求,结合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制定的。
    这里应注意的是,我们这里所讲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特有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章规定了一系列原则,法学理论界将其分成共有原则和特殊原则两大类。共有原则是从宪法出发,适用于一切程序法的准则,如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但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也适用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特殊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它反映民事诉讼法的特殊规律性,是其他程序法难以适用的准则。因此严格意义上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法的特殊原则。以下内容就将对这些特殊原则展开论述。
    二、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由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这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①诉讼权利的相同性,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许多诉讼权利是相同的,如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享有委托代理人、提供证据、参与庭审等权利;②诉讼权利的对应性,即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其诉讼地位的不同而无法相同时,其诉讼权利应处于对应状态,如原告的起诉权与被告的应诉答辩权,原告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与被告承认反驳诉讼请求的权利等。因此,认为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双方当事人就有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是错误的,诉讼权利平等反映的是双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利的机会和手段是平等的。很好地理解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即可更好地理解与运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然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被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则不受限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实际上就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具体运用。
    ……
    目录
    民事诉讼法
    与仲裁制度
    修订说明
    **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第四章 诉
    第五章 当事人
    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
    第七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第九章 期间、送达
    第十章 法院调解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三章 普通程序
    第十四章 简易程序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十章 民事裁判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十三章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第二十四章 仲裁机构和仲裁协会
    第二十五章 仲裁协议
    第二十六章 仲裁程序
    第二十七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二十八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第二十九章 涉外仲裁
    刑事诉讼法
    修订说明
    **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第四章 管辖
    第五章 回避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七章 刑事证据
    第八章 强制措施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章 期间、送达
    第十一章 立案
    第十二章 侦查
    第十三章 起诉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第十五章 **审程序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七章 复核核准程序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九章 执行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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