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室内装饰设计基本知识
1.1 室内设计���本知识概述
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这一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即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历史文脉、建筑风格和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
1.1 室内设计的原则
室内设计是以创造良好的室内空间环境为宗旨,功能、构造、情感和地点是室内设计应该研究的四大问题,这个原则也是设计师们对室内设计基本特性的规律性总结,它包含了技术与艺术的综合内容,体现了室内设计的目的性,是室内设计必须遵循的、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原则。
•室内设计的功能体现在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它以创造良好的室内环境为目的,把满足人们在室内进行工作、生活的要求放在首位。正如当代世界**建筑大师贝聿铭所指出:“建筑是人用的,空间、广场是人进去的,是供人享用的。要关心人,要为使用者着想。”室内设计是为了庇护与使用,形成一种“因势利导”的形式。所以,满足人们的使用功能自然成为室内设计的**原则。
•室内设计的目的在于营造一个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建筑空间,这些空间是通过**的构造来实现的。构造包含技术、材料和结构方式等,成功的构造能够强化和提升空间的使用功能。
•室内设计必须满足于人类情感的需求,而情感是直觉的、主观的、性格化的和理性的。室内设计中情感的流露,主要通过视觉化的体验和交流来获得,通过某种形式的表达让使用者在情感流露的氛围中获得视觉享受,得到一种精神上的审美愉悦感。
•室内设计中的“地点”是个极富弹性的概念,它包含多种不尽一致的含义,区域、环境、空间和角落等许多可变与不可变的因素,这些因素深深影响着设计:并直接作用于我们的设计。所谓“地点”原则.是指设计应该配合当地环境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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