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小凯
1982年,我硕士生毕业,留在武大哲学系当教师,同年结婚。83年,我因晚婚(34岁)而被照顾分到了湖边五舍的一间16平米的结婚房,是那种三层的所谓“筒子楼”。在走廊里生炉子做饭,一楼有一个女厕所,二楼有一个男厕所,三楼没有厕所;各层楼都有一个水房。我们住三层。我觉得够不错的了。同事送我一桶绿色油漆,我把门窗全部油了一遍,又从建筑工地上拎来半桶熟石灰,凭以前做小工的经验加了几把盐,自己做了一个排刷,将几面墙和天花板刷得雪白耀眼,用我以前在长沙挑土积下的7百多元钱置了一套简单的家具,就在这里营造了一个自己的小家。那时我和妻子小肖都不怎么会做家务,生炉子生得满楼道都是烟,*后还常常灭了,又要重生。煮菜也不大会煮,去食堂买饭菜又常常受气,菜贵不说,还难吃。有次我买了一份“萝卜烧排骨”,回来一看,只有一块带毛的大肉皮,没有半点排骨,气得小肖拿去食堂退钱,还和人家吵了一架。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挺满意这个家的。首先是风景好,到处绿树成荫,屋后面还有一大片树林子,湖边的风吹来阵阵清新的水气,各种鸟儿在树枝间觅食和嬉戏。再就是安静,住在这片的大都是青年教师,白��不是上课去了,就是在家看书做学问,除了中午排队打饭时食堂门口传出鼎沸的人声,以及傍晚在几栋宿舍之间的空地上几个打羽毛球的人的声音外,其他时间整个周围环境和道路上空无一人,只有断续的蝉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