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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检察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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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检察那些事儿

  • 作者:胡卫列 徐鹤喃
  •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 ISBN:9787510221439
  • 出版日期:2018年07月01日
  • 页数:330
  • 定价:¥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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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民国检察那些事儿》以轻松活泼的笔触,还原民国检察制度历史真实。
    《民国检察那些事儿》按时间顺序分为六编,共计二十余万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再现了中国检察制度的民国风貌。第1编帝国晚期的检察制度(1901-1911);第2编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12);第3编北京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12-1927);第4编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28-1937);第5编重庆(汪伪)国民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38/1940-1945);第6编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46-1948)。
    文章节选
    《民国检察那些事儿》:
    看了奏折,慈禧太后立即诏命醇亲王载沣、大学士孙家鼐彻查,并撤去段芝贵布政使衔,不再署理黑龙江巡抚,而以程德全暂行署理。段芝贵的黄粱美梦彻底破灭,灰溜溜地回到了天津。
    主管查案的载沣、孙家鼐两人,载沣时年才24岁,并无什么经验阅历,有高官私下劝他少蹚浑水,一切惟孙家鼐马首是瞻,载沣言听计从。孙家鼐此时已80岁,“年事老矣,毕世在京,久直毓庆宫,于宫庭知之颇悉”,深知朝堂风险,遂“难得糊涂”。5月10日,孙家鼐赴津查办此案,行前对报界透露,此前本拟至庆亲王**搜查,看杨翠喜是否在府,并调查庆亲王贺寿之收礼簿,以检查10万银两之有无,此案便可水落石出,后因众大臣皆反对不得不作罢,方有此天津之行。稍有社会经验的读者看到这里,会觉得明显不对劲,之前让同为宗室的醇亲王载沣去调查庆亲王奕劻(载沣和载振亦为堂兄弟,且关系良好),已经有失公道了,这分明是慈禧为了顾及**宗室的颜面而刻意为之。如今��家鼐赴津前又刻意泄露查案内情,不能不让人心中打个大大的问号。而且言及天津之行,孙家鼐还不胜感慨地说:“如此行认真彻底清查,未免投鼠忌器;若以敷衍了事,不惟有负委任。”其为难情状露于形色,耐人寻味。此案用不着开始.便可以宣布结束了。
    果然,袁世凯得到消息后,即将杨翠喜暗接回天津。迫于袁世凯的淫威,王益孙与杨慕林伪造了一张由王益孙出银3500两买杨翠喜做小妾的契约。之后,袁世凯又指使王竹林否认借银之事,王竹林岂敢不应?孙家鼐抵津后,即从王益孙家中将杨翠喜查获,王益孙坚称杨翠喜为他一月前买得的小妾。后孙家鼐又至天津商会查阅账簿,并将会长王竹林、商会司账以及杨翠喜、王益孙等一班人一同带回北京侦讯。16日,载沣亲自审问涉案人,一切均如袁世凯所导演的,只是王益孙改称杨翠喜是他买得的侍女。案情“真相大白”,载沣、孙家鼐联名以查无实据复奏。
    慈禧本就是迫于舆论,才派载沣、孙家鼐查办此事。而载沣、孙家鼐仅仅草草敷衍一下,便以伪证复奏清廷,慈禧也不另选干臣复查,结果可想而知,赵启霖被扣上“并不详加察访,辄以毫无根据之词率行人奏,任意污蔑,实属咎有应得”的帽子,被“即行革职,以示惩儆”。
    赵启霖遭诬革职,反而名声远震,报界、官场、士人对其进行声援和支持。报章交相报道,官员、士子纷纷予以慰问,显示出舆论对赵启霖遭遇的同情。上海《申报》评论此事并附《翰林打虎》漫画,题为“不畏强梁”。且有以此事为素材,撰写小说、戏剧及仿《长恨歌》为诗者。还有一则趣闻是当时有个侍学士叫荣光,因为争设津浦铁路车站,受到舆论的谴责。时人喜欢对对联,天津某报就写了一句上联:“荣光争设站,求荣反辱面无光。”悬赏征集下联。文人们纷纷应征,其中有一联是:“载振为藏娇,千载一时名大振。”
    庙堂之上,御史们也纷纷群起抗争,江春霖奏本提出六大疑点,叙明所谓“真相”可疑之处,认为王益孙买杨翠喜,前称纳妾后改称买侍女,自相矛盾,且“以巨资3500两白银买得一使女,实为闻所未闻”,况王“去年父亡,今仍在服中,岂敢娶妾,有伤风化?”,另有陆宝忠、赵炳麟交章保荐,请求慈禧收回成命,且台谏中数十位给谏侍御也人心激愤、暗潮涌动,酝酿联名参劾奕助父子。在汹汹的舆论压力下,载振自请辞职,以息众怒。清廷*终也作出让步,于7月16日发布上谕:“已革御史赵启霖,着加恩开复革职处分。”赵启霖*终得以官复原职。
    虽然这次斗争御史们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此时清朝已是贪污腐化之风盛行,病人膏肓。本案的真正主角,庆亲王奕勖毫发无损,其作为晚清的权臣、重臣,昏庸贪鄙、唯利是图、碌碌无为,先后三次被御史弹劾,先是1904年蒋式理弹劾其在汇丰银行存有巨款,1907年又被赵启霖弹劾(即本案),蒋式理、赵启霖弹劾奕勖受阻后,仍有御史敢于继续弹劾奕勖贪污。1910年,江春霖再次弹劾奕勖贪污受贿、结党营私等诸多罪状,*后却因“污蔑亲贵”去职。此后,面对权贵的贪污受贿,监察御史再也发不出声音。这也折射出清廷统治机构的腐朽和没落。
    ……
    目录
    **编 帝国晚期的检察制度(1901—1911)
    中国近代检察制度创生之*早线索
    晚清总检察厅
    晚清总检察厅厅丞
    晚清法律改革:帝国终结前的*后一次变革
    中国检察“元年”——制度的诞生与植根
    沈家本与中国近代检察制度
    晚清检察官的配置
    “司法独立白皮书”:《法院编制法》
    冈田朝太郎与清末检察制度
    晚清御史之殇
    晚清检警关系
    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
    袁世凯与天津地方审判厅检事局

    第二编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12)
    晚清检察制度的民国延续
    检察与政治:宋教仁遇刺案
    民国**任司法总长伍廷芳

    第三编 北京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12-1927)
    北京政府司法官的选拔
    北京政府司法官的惩戒
    北京政府司法官的考试
    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长杨荫杭
    北京政府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及职权
    司法界的独立战争:罗文干案
    翁敬棠检举金佛郎案
    司法储才馆:北京政府时期检察官的养成机构
    **法学家、法律家、法学教育家夏勤

    第四编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28-1937)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司法改革
    劫难:各级检察厅遭裁撤
    检察官俸给与《司法官官俸暂行条例》
    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立法与检察官职权
    检察存废之论争
    *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邱珍
    南京国民政府检察官的培训
    南京国民政府检察官的任用
    南京国民政府检察官的考核
    南京国民政府检察官的职业保障
    舆论与司法的张力: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
    中国近代知识分子的担当:沈钧儒等“七君子”案

    第五编 重庆国民政府时期的检察制度(1938-1945)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的司法改革
    重庆国民政府简化程序实验之一:缓起诉制度
    重庆国民政府简化程序实验之二:补充自诉程序
    治外法权与司法节
    《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
    民国时期的检警关系

    第六编 南京国民政府末年的检察制度(1946-1948)
    民国*后—位代理*高检察长杨兆龙
    陕西高等法院分院**检察官任玉田个人回忆录节选
    中山县**检察官赵冰
    检察官侦诉汉奸:陈公博与周佛海案
    北平军事法庭**检察官任钟垿
    河北高等法院**分院检察处**检察官陈嗣哲
    东京审判中的中国检察官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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