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法”界定模式 二十世纪早期,赵元任和郭沫若先生较早谈到吟诵,他们主要从感受上来描述其“读法”的特点,特别突出了吟诗中接近于“歌唱”的特征: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郭沫若为《戏的念词与诗的朗诵》撰序言道:“中国 旧时对于诗歌本来有朗吟的办法,那是接近于唱,也可以说是无乐谱的自由唱。但那唱法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寻, 在专门的音乐家听来,大约是可以谱得出若干种相当共通的调子出来的。”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赵元任在《新诗歌集》序中说:“所谓吟诗吟文,就是俗话所谓叹诗叹文章,就是拉起嗓子来把字句都唱出来,而不用说话时或读单字时的语调调①。”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投身于吟诵实践的前辈中,如陈炳铮、陈少松先生等人,开始对“吟诵”概念进行规范的界定,但讨论的**仍集中在“读法”上。 陈炳铮在《谈古典诗歌的吟诵》中写道:“广义的吟诵包括‘朗吟’(‘朗吟’即接近于唱,但似唱而非唱的‘半念半吟’)。‘朗吟’要注重 节奏和字的声调,但旋律性较差,而是‘朗诵’的一个变种吧。狭义 的吟诵则专指‘吟唱’。它不但应严格遵守声调的调值规律,还要切 实地注意节奏性与旋律性……一首比较好的吟诵曲,也是一首带‘吟 诵’独特风格的**声乐作品①。” 陈少松在《古诗词文吟诵》一书中谈道:“‘吟诵’作为一个词使用,泛指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读。它既可指吟,也可指诵;或者既指吟,又指诵”;“所谓‘吟’,就是拉长了声音像歌唱似地读”;“所 谓‘诵’,就是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读”②。 二十一世纪以来的吟诵研究,基本仍承袭“读法”界定思路。如秦德祥先生从“合成词的结构”上,对吟诵提出两种理解:一为联合式,两字地位相等;二为偏正式,后者为主,前者修饰、限制后者,则“吟诵”以“诵”为根本,“吟”辅助“诵”,以增强情感的表达③。另如朱立侠亦吸取陈少松、秦德祥等人的观点,在其《唐调吟诵研究》中总结为:“‘吟诵’处在‘念’和‘唱’之间,同时兼有语言性和音乐性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