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概述
1.1 建筑装饰工程的概念
1.1.1 建筑装饰工程的含义
在建筑学中,建筑装饰和建筑装修一般不易截然分开。通常建筑装饰是为了满足视觉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的艺术加工,如在建筑物的内外加设的绘画、雕塑等。建筑装修是指为了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在主体结构工程以外进行的装潢和修饰,如门窗、栏杆、楼梯、隔断的装潢,墙柱、粱、顶棚、地面等表面的修饰。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人们习惯把装饰和装修两者统称为装饰工程,把在建筑设计中随土建工程一起施工的一般装修,称为“粗装修”.而把有专业装饰设计,在后期施工的专业装饰以及给排水、电器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等部件的装饰,称为“精装饰”。随着施工技术的进步和专业分工的发展,近年来精装饰与装修分离,在建筑业中逐步形成一个新的专业,即建筑装饰工程专业。
1.1.2建筑装饰工程的内容
按**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S0210—20011的规定,建筑装饰工程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幕墙工程等。但按照建筑装饰行业的习惯,建筑装饰工程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楼地面饰面工程 楼地面饰面主要包括地砖、石材、塑料地板、水磨石地面、竹木地板、地毡饰面以及特殊构造地面等。
2.墙、柱面工程
墙、柱面饰面主要包括天然石材饰面、人造石材饰面、金属板墙、柱面、玻璃饰面、玻璃幕墙、复台涂层墙柱、粘贴壁纸墙柱、木饰面墙柱、装饰布饰面墙柱及特殊性能墙柱等。
3.吊顶工程
按骨架和面层不同分类。骨架包括.轻钢龙骨、木龙骨、铝台金龙骨、复合材料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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