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学识修炼
**节 用而知不足
中国的法学教育注重的是理论层面的教育,而律师则是法律实践的职业,许多执业中经常遇到的知识和技能,在法学院并没有学到,或者只学到了皮毛,与实践运用还相差很远。以致一些法学院的高材生、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一旦进入律师行业却有一种迷失感。比如,熟知各种有名合同,却对实践中大量的无名合同、名实不符合同如何归类,如何审查制作,如何进行法律适用一筹莫展;对法律、法规的规定很清楚,但对大量的司法解释以及构不成司法解释但却实实在在得到执行的纪要、规定知之不多,对规章以及浩繁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惯例知之甚少,而实践中恰恰又是这些在起着重要作用;再如,对如何进行尽职调查,如何接待咨询而留住案件,如何代理谈判,如何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声明,如何进行律师见证,如何撰写律师策划方案、律师工作备忘、律师工作报告等,缺乏操作经验,不知道从何处人手。特别是涉及其他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事务,即使有再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如果不进行再学习、再研究,也是无法处理好的。
其实,不只是新人行的律师会有迷失感,即便从业多年的律师,在执业中涉及一个新领域的时候,换到一个新地域的时候,也常常会有困惑。只不过老律师会很快调动自己各方面的资源和经验,找到解惑的方法和途径;而新律师则要摸爬滚打甚至碰几次壁才能逐渐拨云见日。
我在执业两年多的时候,有朋友找来,要求我为其亲属代理一个**纠纷案件。简要案情是:某女因怀孕足月,在当地妇产医院住院待产,生产时难产,医院进行会阴侧切助产术,生产中会阴撕裂。产后会阴缝合,医嘱给予静点抗生素、会阴切口外敷自制“白氟明”(白糖、氟派酸等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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