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大陆、香港和台湾的大学中都流行“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所谓“通识教育”,始源于公元一九三○年代的美国,倡导者为法学家Robert M. Hutchins 氏。他出任芝加哥大学校长后,立即改组大学的课程。芝大的本科生,不论要进入那一个专门,必须首先接受共同课程的训练,冀使每一个受过大学教育的人,都兼具文化与科学的知识和思考与表达的能力。这个人人必修的基本课程,就是通识教育了。他与同校的Mortimer Adler 教授合编《西方文化巨著丛书》(The Great Books of Western Civilization),选注自古希腊以至近代西方的文理社哲经典佳作,作为必读的通识教材。其后美国多所**大学都设计了类似的课程,用以训练精英的大学生。六、七十年代哈佛大学的核心课程及密西根大学的住校书院课程都是其中的例子。私立的圣约翰学院更直接采用Hutchins 所著《美国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 in America) 作为办学的蓝图。总之,这些不同名目的通识课程,都依照几个基本原则:
1. 通识教育的内容,是以经过时代考验的经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