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从道义和法律意义上讲,是指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观念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得以高度组织化并能长期维系的基本条件之一。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和部门在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积极和卓有成效地探索,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推行,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成果。然而,问责制推行的前提,是对***责任的准确界定,但令人遗憾的是,以往学术界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甚少,而各地政府推行的问责的内容也基本上属于对于施政过失责任的追究。而荣仕星教授的新著《论***责任》(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一书,则是迄今所见**部对***责任进行系统全面阐述的专著。通读全书,可以感受到作者把握时代脉动的学术敏感和强烈的创新意识。
首先,《论***责任》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供了另一个视角。传统的领导科学研究,一般都着重于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领导权力构成、领导决策、领导方法、领导协调以及领导体制等方面的探讨。然而正如作者所言,“一个人之所以是***,不是因他手中有权,而是因为他肩负某个部门、某个系统或某个工作的责任”(《论***责任》后记)。从这个角度来看,关于领导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着眼点不应当仅仅集中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