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天才一样思考,像受人尊敬的作家一样写作,而说起话来却像个孩子。在美国,在学院的整个进级过程中,从卑微的讲师到正教授,我从未事先不准备好打字稿就向听众宣讲,眼睛也从未离开过被灯光照得明亮的讲台上的讲稿。我在电话上常哼啊哈的语焉不详,弄得打长途电话过来的人自家的英语不说了,换成病态的法语。在聚会的场合,假如我想用一个好故事来让大家高兴,我就得每隔一句便作口头删改。连吃早饭时面对着妻子描述梦境都只能算是初稿。
在这种情况下,没人该请我接受采访,假如“采访”指的是两个正常人之间的谈话的话。早先至少试过两次,一次还对着个录音机;当录音带被重放时,我的笑也停了;我知道我这一生中再也不会重复那种表演了。现在,我事先准备得很仔细,以保证摇扇子时悠然自得。采访人的问题得写好了送我,我也用书面形式来回答,再一字不差地发表。这是三个先决条件。
然而,采访的人希望来拜访我。他希望看见我的铅笔停在纸页上的情形,希望看见我那涂了色的灯罩、我的书架、我脚旁睡着的老白猫。他觉得他需要背景音乐,假兮兮的非正式场面。还要尽可能多的丰富多采的细节,能记住多少是多少,假如不是用笔写下的话(“纳——吞下一口伏特加,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