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ⅥPO和WTO为研究平台,以法国和菲律宾的知识产权法典为范例,以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单行法为基础,以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国情为支点,以多维度和多视角为研究方法,以编纂中国知识产权法典为**,以提高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目标,从八个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以我国正在进行的第四次《民法典》编纂为切入点,以外国经典民法典范例和本国的主导学说为基础,就知识产权法与民事基本法的交互关系进行了梳理,提炼出两者关系的“分离交融”四种连接模式,展示了一幅清晰的连接关系图,并采用比较分析与实证分析法论证了以“链接方式”将知识产权与民事基本法(《民法典》)连接为*具有效益的选择。紧接着围绕知识产权制度的表现形式进行逻辑论证,用历史研究和归纳论证方式阐释了制度变迁对知识产权制度模式选择的决定性影响,充分肯定了在市场经济、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时代,知识产权法典是一种**,法国和菲律宾作了率先垂范。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知识产权单行法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的目标取向为“五化”:化虚为实,使虚在之法实在化;积零为整,使知识产权法系统化;内外兼顾,使知识产权国际化和本土化;与时俱进,使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