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部分 爱德华·柯克爵士对普通法的看法
**章 柯克的生平与其法学
一、一位活跃的人物
二、普通法是什么,不是什么
三、普通法的理性
第二章 宪制、国王与国会
一、失踪的宪法
二、国王与法律
三、“崇高而*为尊荣的国会法院”
第三章 邦汉姆医生案与法律家的历史学
一、诠释邦汉姆案中的法律
二、反对与辩护:柯克的历史学
第二部分 托马斯·霍布斯的主权理性
第四章 科学的范围和法律的焦点
一、对法律的新定义
二、霍布斯的科学之逻辑
三、科学的目的和政治的科学
四、反对普通法法律家
第五章 有关权利之原初宪法
一、关于政治的科学模型
二、自然的律法与权利
三、信约和主权
四、“**权力的构成”与根本性法律
五、主权理性的力量与局限性
第六章 从一般性科学到具体情况
一、政府的形态与主权
二、从主权者到臣民:法官的角色
三、再论从主权者到臣民:劝诫与教育
第七章 《对话》与普通法
一、哲学矫正普通法的理性
二、哲学改良普通法的刑事犯罪学说
三、国会可以重新解释,但主权不受影响
四、来自普通法的回应
五、霍布斯与美国
第三部分 创造宪政主义的审慎
第八章 约翰·洛克的革命性的宪政主义
一、裁决自己的案件
二、洛克式的审慎
三、权力的分立和法律之治
四、现代的财产权与现代的法律
第九章 孟德斯鸠的自由主义精神
一、一本****的书
二、孟德斯鸠论英格兰的宪制和看不见的法官
三、“法律的专制”
四、法律、立法与自由主义
第十章 布莱克斯通的自由主义化的普通法
一、法律中的自由主义教育
二、布莱克斯通所描述的英国宪政
三、细化普通法
第四部分 使宪法复归法律
第十一章 在“提交给一个公正的世界的事实”之背后:从宪法角度对独立的论证
第十二章 《联邦党人文集》中的宪政主义与司法
第十三章 不是“巴别塔的建造者”:立法制定宪法
结语
附录一《法律总论》第五编**章《崇高而至上尊荣的国会院》之小标题
附录二柯克在邦汉姆医生案中裁决理由的大纲
索引
译后记:探索普通法宪政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