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移斗转,不知不觉《检察论丛》已经度过了五个春秋,出到了第十个卷次。五年也好,十卷也罢,按惯例的确是该总结纪念一下了。历史是一面镜子,它记述过去,照亮现实,还预示着未来。在《检察论丛》五年的发展中,可谓得失交融。得,便是我们亲历了她的萌芽、成长过程.并为检察事业的兴盛添砖加瓦;失,则是我们应该把她办得更好些,并
为检察理论的繁荣增光添彩。当然,在五年凡十卷所辑的300余篇论又中,我们既为作者的旁征博引而叹服,也为论者的远见卓识而共鸣,更为著者对检察事业乃至法治建设的无限关爱而感动。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在《检察论丛》的成长中,一切的思想,一切的希冀,一切的美好,都在无声的耕耘中发生并共享、愉悦着。
诚然,《检察论丛》的成长,与新中国检察事业的发展尤其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改革、完善,休戚相关。新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司法实践表明,现行检察制度是在汲取中国历史上制度文明的精华。继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检察工作的优良传统,借鉴前苏联检察制度和其他**尤其是大陆法系**检察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列宁的法律监督思想,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政制的需要而确立、发展的。它既具有与其他**、地区检察制度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