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庄子》的《山木》篇,深深叹服其立言之巧。在讲述伐木者不取无所可用的山木和故人杀不能鸣的雁两个故事之后,写道:“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作寓言读,可以从多方面得到启示。也许是有点职业病吧,我从中悟出一点作文的道理。
作文有法吗?有人说有,而且甲乙丙丁,不能越雷池一步,没有规矩怎能成方圆?有人说无,文无定法,也可以说是无法。我要学庄老先生,笑一笑说:作文在有法与无法之间。*近应某刊之约诌了一首勉强算作诗的诗,比较详细地说明这点勉强算作一种主张的主张,不妨抄在下面:“若谓文无法,绳墨甚分明,暗中自摸索,何如步随灯?若谓文有法,制胜须奇兵,循法作文章,老死只平平。习法要认真,潜心探微精;待到着笔时,舍法任神行。谓神者为何?思想与感情。瞻彼春鸟鸣,无谱自嘤嘤。”我的这个主张,不过是“野狐禅”。曲高和寡,曲怪,和者也未必多。读张中行同志的《作文杂谈》,与我心会,才知道我并非踽踽的独行者。中行同志同我一道从事语文课本的编辑工作30多年,长我近20岁,可谓忘年之交。他学识渊博,融贯经史百家之言,历览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