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理论是麻烦的,某些基本问题争论了两千多年尚无定论,比如说“美的本质”,就没有公认的定见。我们现在用哪一种意见去审视语言问题呢?怎么也不能一会儿用这种意见去观照一下,得一个语言的审美系统,一会儿又用那种意见去观照一下,得另一个语言的审美系统。像这样,岂不是破坏了美学语言学的理论上的恒贯、整一性么?
因此,首先得确立一个审美起点,用以指导本书的从始至终的叙述、论证。但我们将避开关于美的种种分歧看法及其论战,尽量采取多数人大致上都能够认可的观点和看法。但是不幸得很,不可能处处都能成功地避开这些分歧,那我就亮出自己的观点,诚挚地向读者做个交待。必须有这样的交待。不如此,整篇文章就做不下去了。
美在于美的客观事物本身,而美感这种意识活动之所以是美感,就只能是客观的美引起的。语言的美要能引起听话人、阅读者(说话人、写话人自己也在内)的美感,首先就要人们能对语言的美有所认识,也就是首先就要主观意识能对客观的美有反映。美和美感关系这样的看法,是唯物主义的观点。也就是说,美是客观的,美感是主观的,美是美感的根源,美感是美的反映。这是唯物主义反映论[蔡仪《新美学》(改写本)第二卷序]。我对于言语美的一系列观点就是以此为开端的,这也应该是美学语言学的审美起点之一。
但是,美与美感的这种关系,还不便简单地直接地搬卸到语言的美与它所引起的美感之间来。自然美景之美直接呈现在人面前,引起观景人的美感,但人不在,美景之美仍在。创作品(如画、雕刻和文学作品)经过了创造人的美的表现成为美的实体,引起观赏人的美感,但人不在,创作品之美仍在。言语美(语言的美的直接的表层的显现)与欣赏人(听话人、阅读人)之间的关系却不是这种直接面对面的关系。言语美一定要通过说话人(写话人)负载出来,听话人(阅读人)才能加以欣赏,此时才是引起美感的阶段。也就是说,语言美与欣赏者的美感之问必然要插进说话人(写话人)。语言美不能直接面对听话人(阅读人),只能由说话人(写话人)这个负载体去面对听话人(阅读人)。没有了说话人,语言美就失去了附体,因而实际上就取消了言语美。 钱冠连副教授历三年的艰辛,酝酿和撰写了《美学语言学》。在这段时间里,为了美学语言学的理论建构,他同我有经常的切磋。现在,钱冠连这本书付梓了,我想为美学语言学的研究说几句话。
美学语言学参照美学的方法来研究语言中的问题,或者说,要对语言和语言运用中的美学问题作出理论上的诠释。不言而喻,这既是美学,又是语言学。
翻开美学论著,用文学作品来阐释美学的例子比比皆是。这容易给人以误解,以为这也是讨论语言中的美学问题,因为文学作品是用语言文字写成的。其实,多数情况下这是讨论以语言文字为工具所营造的美,正如讨论以画面上的线条、明暗,以音符的高低延续为手段所营造的美一样,而不是讨论语言或言语自身的美。为了研究语言和语言运用中出现的种种审美现象,包括语言美和言语美,就要有专门研究语言审美规律的学科,这就是美学语言学。
美学的研究有悠久的历史,现代意义的语言学研究也有将近一个世纪的历史了,各种边缘学科性质的语言学纷纷创立,为什么美学语言学却姗姗来迟呢?‘这也许同我们的一个传统观念有关:语言文字纯粹作为一种工具看待。庄子曾用筌者得鱼而忘筌、蹄者得兔而忘蹄来反复比喻“得意而忘言”;刘禹锡甚至说“义得而言丧”。也许是人们过于专注作品中的意境美和义理美,因而要“忘言”,甚至要让“言丧”,所以一直以来对语言自身的美学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文学评论家和语言学家雅可布逊说过这样一段话:“当一个词语被当作词语得到接受之时,而不是作为被命名物的简单替代物或某种情感的进发,也就是说,当词语及其句式、含义,其外部和内部的诸形式不再是现实世界的冷漠象征,而是具有其自身的份量和独特的价值时,诗性便得到了体现。”雅氏是一位形式主义者,他十分看重语言形式,他这段话讨论的是诗中的语言的地位。我们不妨借用雅氏这段话来审视语言自身的美学地位,承认语言也“具有自身的份量和独特的价值”;这样,我们就应该承认有一门独立的学科,对语言中涉及审美的各种现象及其“独特的价值”作出规律性的说明。美学语言学正是要在这方面作一些探讨。
现代语言学注意区分语言和言语;美学语言学既研究语言美,又研究言语美。语言是一种人工客体。人类在建构自己的语言的时候,把自己的审美观念灌注到这一人工客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