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中国城市土地市场:发展与历程
作为自然资源,土地是人类生存、生活和生产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土者,万物所资生也。”(《尚书大传》)“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苑也。”(《管子》)马克思认为,土地是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劳动对象。土地既是社会生产力的源泉,也是社会生产力
的构成。城市的形成与发展以土地为环境基础,土地是城市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物质载体,同时也是城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的资产和资本。城市土地资产的运行与效益的发挥有赖于城市土地市场的发育。
1.1 城市土地市场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
1.1.1 城市土地市场的基本概念
城市土地市场的概念来源于市场这一概念的本身,而市场这一概念的认识与理解是经济学中的基础,其机理将于第二章分析。这里仅对城市土地市场的一般认识进行梳理。
不同学者对城市土地市场的认识并不相同。伊利认为,“对于都市土地,按照人口的密度分类比较有用”(伊利,1982)。周诚认为,城镇土地资产和城镇房屋资产是城镇不动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城镇不动产市场就是城镇不动产交易活动的总和(周诚,1996)。陈征认为,城市土地市场即是城市地产市场,“……是指城市土地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多种经济关系的总和,体现着供求双方为确定土地价格而进行的一切活动”(陈征,l936)。《中国大百科全书》把市场按商品的经济用途划分不同类型的市场,其中房地产市场是从事房产、土地的出售、租赁、拍卖、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场所或领域。结合我国土地产权制度设置以及城市土地使用权这一特定研究对象,可将城市土地市场定义为:城市土地产权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它体现了供求双方协作竞争、相互博弈并达到动态均衡形成价格的一类经济活动,包括**(实质代表者是城市政府)根据城市规划等对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争性有偿出让、出租以及经竞争博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和再转让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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