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帕
明朝的“书帕”风气极盛。士大夫为了表示自己是风雅人物而且重视文献,到任之后,一定要刻上两部书,拿来送礼。如果要送钱,也可以和书一起送去,银票就夹在书里。表面上是送书,其实是连钞票一起夹带进去了。这样不但没有行贿的痕迹,而且显得“风雅”。比起《四进士》里的田伦,“三百两银子压书信”,用一只酒坛子装到顾读家去,事机不密,被宋士杰看穿,弄出一场大祸来,那实在是高明得多了。
于是,就引起了后人“明人好刻古书而古书亡”的慨叹。因为刻书的人,并不是想流传古籍,只能草草了事,乱刻一通,这样就难免要错误百出,不堪卒读。
所谓“书帕”,就是送礼时和其他贵重物事拼成几色的书册。这些书也往往以自刻者为多。
这样刻成的书,也有一些是比较有意义的。比方说,刻地方志,刻风景古迹、人物志传书的,……也有。这种书就往往能保留当地地方文献,在人文地理科学上有一定的价值。明代一朝所刻的这一类书,数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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