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纳税筹划理论
第二节 第三条道路理论
一、税收负担——理解纳税人行为的钥匙
税收负担,简称税负,指纳税人因**征税而形成的负担。**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取得财政收入,就形成了税收。税收对纳税人的直接结果便是形成其税收负担。
**多征税,纳税人税负就重;**少征税,纳税人税负就轻。这一重一轻直接关系着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企业、个人和**之间的利益,并进而影响能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能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税收负担具体表现为税收收入与可供征税的税基之间的对比关系。纳税人税负的轻重通过这一比例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来,对于税负的量度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宏观税负水平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总量与宏观经济总量之比。采用*广的指标是一定时期**税收总量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之比。
(2)微观税负水平是指企业、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所缴纳的税款与相关的一个经济指标之比,比值的高低,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企业、个人所承担的税负水平的高低。其中企业的税负常用企业盈利综合负担率来衡量,它是指一定时期企业实缴的各种税负总和与同期企业盈利之比。企业的微观税负轻重不一,有的轻些,有的则重些。
从企业财务来看,利润一收入一成本,可见成本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润。而税收正是企业财务费用的重要内容,导致企业现金流出。税收的存在和增加必然会减少企业的利润。企业在追求利润*大化(或称企业价值*大化)的内在动因和市场竞争的外在动因的共同作用下,总希望能够减轻税负,以*小的成本换取*大的企业利润。那么,以下三个问题就是企业*为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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