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穆斯林朝觐纪实
马云福
《占兰经》云:“为世人而创设的*古老的清真寺,确是在麦加的那所吉祥的天房、全世界的向导。其中有许多明证,如易b拉欣的立足地;凡人其中的人都得安宁。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都有为安拉而朝觐天房的义务。” (3:96-97)根据估兰经》的这一教导,伊斯兰教教法将朝觐定为穆斯林的五项基本功课(念、礼、斋、课、朝)之一。教法规定,凡具备经济能力、身体健康、道路平安等条件的穆斯林平生去**麦加朝觐一次为主命。朝觐的意义在于,凡到**麦加的朝觐者受戒期间上至国王总统,下至平民百姓,男士均身披两块白布,裸头赤足,女士则素装,充分体现了平等的精神。还有数以百万计的朝觐者**之内,可以从麦加到距其8公里之遥的米那,又在第二天之内从米那到阿尔法山区(18公里远),当天傍晚又全体转���到穆兹德里法(约10公里远)露宿后返回米那,这么大的行动,无一个落伍者,充分表现了团结、统一、有组织并自觉遵守纪律的精神。在这块神圣的土地上,人们看不到权贵们的暴虐行径,也看不到有钱人的骄奢淫逸。大家只有一种专一的理念,那就是对真主的虔诚敬意、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因此,每一个朝觐者都得到一次心灵的洗礼和净化,正如穆圣说:“众人啊!真主确把朝觐定为你们的主命。你们为真主去朝觐而没有淫乱和作恶,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纯洁无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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