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学业负担问题治理的历程与现状
二、中小学学生学业负担状况的总体判断.
本书的重要主旨之一是要倡导一种尊重教育客观事实、尊重教育基本规律的科学态度,因此,对事实的把握必须准确、深入、全面,必须要有整体观念。在认真探讨整个的“学业负担问题”的视野里和思路中探讨“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必须探讨学业负担在性质上到底是什么,过重的不合理的学业负担又是什么,二者的正面作用或负面意义何在,在数量和规模上对于所有的学生个体和群体来说有多大的普遍性和多大的差异等问题。再者,很多研究者提出的学业负担过重的基本判断和某些具体结论的可接受性程度是否需要质疑,而提出那些论断的基本思想方法和研究方式在这么复杂的教育问题研究中是否存在不妥当之处,也需要一并提出来讨论。
(一)学业负担性质和存在形态的描述性判断
首先,学业负担在性质上是什么?对其基本内涵,我们需要准确把握,而且还要认真区分必要的、正面的、对人的发展有促进意义的学业负担与过分的、负面的、损害人的身心健康、自由与和谐发展的学业负担,以及两种负担在总体结构中和数量规模上目前普遍存在的畸轻畸重问题。
无论是本书所做的学业负担的界定,还是顾志跃、娄立志、么加利、施铁如、阴国恩、吕勇等所做的界定,从中都可以看出学业负担的两种语义特征,即中性的任务和责任,以及贬义的负面的过重的压力和代价。但是,在日常概念中,人们对负担总是持贬抑的态度,正当的负担往往不包括在定义之中,这说明人们已经把学业负担与过重的、不合理的、多余的学业负担等同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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