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研究对象及价值
一 问题的提出:社会学对农业问题的探讨
(三)农村土地制度的探讨
关于土地制度的探讨是农业社会学产生的重要基础。1980年代实施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有着还原农业家庭经营*优的经营特征和适应农业产业特征的内在本质规定。1984~2000年,是对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正绩效研究评价集中时期。此时国内外学者对制度的绩效评价是一致的称赞与肯定的,主要从制度产生的结果来看:结束了中国长期农产品短缺历史、用世界上7%的耕地养活着世界上22%的人口。理论界认为土地使用权回归于农民,激发了农民生产劳动的积极性,提高了土地生产力水平,体现了制度的效率与公平;家庭承包经营制从根本上否定了人民公社体制及其体制下的劳动监督和激励不足问题,使即将陷入崩溃的农村经济摆脱了困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该制度适合农业生产特点,有利于农民因时因地制宜进行生产,激活了农村沉睡多年的生产力,降低了制度变迁的成本,解决了集体统一经营时期劳动过程中的“搭便车”和监督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速增长,有利于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等等。
1993年**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写入宪法。同年,党**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至少30年。延长土地承包期的目的一方面是使原先模糊的产权主体明确化,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以促使农民增加对土地的长期投入,实现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对耕地的保护,防止耕地的流失。但是延长土地承包期本身又引发人们对公平与效率、变与不变等内在矛盾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