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中国文化的哲学阐释
本章试图完成以下几个工作:**,在中西的语境比较中阐述本文的基本文化观;第二,在基本文化观的基础上对文化诸要素加以综合解析;第三,从中西文化比较的角度对中国文化加以“大线条勾勒”,以求廓清中国文化的肖像。在完成这三项工作的同时,本文对以下几点进行了把握:**,在阐述基本文化观时,侧重概念的界定;第二,在文化的综合解析时,侧重概念要素的诠释;第三,为了更好地加深对中国文化的透视,本文同时也对西方文化进行了白描,旨在中西比较中凸现中国文化自身的特征。因此,本章的思路是:由*为抽象的概念起步,渐次向中国文化的具体形象生成,即“文化”——“要素”——“中国文化”。
**节 中西语境中的文化概念
正如“诗无达诂”一样, “文化”亦无定说,它更像一个话题引子,仁者、智者都可以从中找到自己所要言说的话题。以柏拉图的大智大慧来求寻美为何物,*后只得出一个结论“美是难的”。后人因此感慨到:想要表达自己所没有��力表达的概念是不明智的。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道”只能够体悟,不能言说,当你试图言说的时候,你已背“道”而驰,谬“道”千里了。但是,“美”确实存在,“道”也确实存在。千百年来,尽管它们难以尽释,人们还是努力追寻着**的答案。与“美”和“道”一样,“文化”也是这样一个概念,尽管从来没有人能够说个究竟,但每个人都能够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它的存在,尽管从来没有人能够给它下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但每一次的新阐释都不无益处。下文将借助中西比较的方法,就中、西话语体系中文化的概念加以概述,并给出我们对于文化、中国文化的一般性理解和解释。 一、文化的东方话语阐释
近百年来,对于文化的东方话语阐释,东方哲人们说法不一。梁漱溟认为,文化不过是民族生活的样法,生活就是没尽的意欲。胡适同意梁漱溟的观点,然而,他以杜威的“经验的自然主义”和“工具主义”的认识论去解释“生活”,认为“生活只是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殷海光认为“文化是一种调和模式。它也是人的心智对生活长期反应所形成的行为模式”。①徐复观认为“所谓文化*根本的意义,乃在形成人们所共同保持的健全的人生态度。其他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都要在这种共同的健全的人生态度上生根、消化。②余英时认为,所谓文化,“即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主要是精神生活方面的事,如思想、学术、宗教艺术之类,而关键尤其在‘方式’两个字上。一切民族都有大致相同的精神生活,如宗教、学术、艺术之类,但‘方式’各有不同。”③余英时还从近年来西方流行的维柯和赫尔德一系的文化观念出发,强调只有个别的具体的文化,而无普遍的、抽象的文化。
上述的说法,或者从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关系中去把握,或者从文化的民族性及其传统中去把握,或者从文化的静态结构着手分析,或者从文化的功能角度人手阐释。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揭示出了文化的基本内涵。本文认为:从语义学的角度看,中国文字是音形义一体的文字,但以表义为主,属于表义文字。在古汉语中,“文”与“纹”可以互训,“文”是“纹”的假借字,故此,“文,即纹也”。“文”的本意是在陶瓷等器物上铭刻并使之美观。“文化”即经过修饰而达到美观的目的,这个概念既可以是个表示过程的动词,又可以是个表示结果的名词。《周易•系辞》有言:“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人文化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是中国早期给文化所下的定义之一。
其实,与以双音节字为主的现代汉语相比较,古汉语中多单音节字,“文”就是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独特内涵的单音节字。在孔子那里,“文”是与“质”相对的一个范畴:“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④。先秦以来,中国人喜以物性比拟人德,如以“山”之“厚重不迁”比喻君子之“仁”德;以“水”之“周流不滞”比喻君子“智”德;以“陶器、瓷器”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比喻君子人格的锻造打磨过程。孔子对于“文质彬彬”的论述其实就是一种“比德”,他的这一“比德”说开启了中国文化倚重“道德话语体系”解释一切的先河。
简言之,“文化”就是给物体质朴的内容以美好的形式。《周易》中有一卦叫“贲”,讲的就是这个意思①。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文化即形式化,这是“文”的动词性本义。文的衍生义即“美”,是形容词,它在汉语里又与“明”字构成转注的互训形容词:文即明,明即文。从语义比较的角度看,文化主要是个动词性的名词,是个表示过程的动态性、历时性概念;文明则是个复合性的形容词性名词,是个表示结果的静态性、共时性概念。因此,文化与文明的关系可以如此表述:因“文化”而“文明”,“文化”之后则“文明”;“文化”与“文明”在逻辑上是因果关系,从时间角度讲则不是先后顺序,而是同时产生和进行的,是动态中的对应关系。在此基础上,文化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文化即一定地域、一定民族、经由一定历史流变而成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总和。其中,行为方式是思维方式的形式和表象,即“切磋琢磨”的方式,即what;思维方式是行为模式的动因和目的,即why和how。文明的定义则是:_定地域、一定民族、经由一定历史流变而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地域和历史是文化和文明的时空载体,民族是它们的实施主体。
几千年来,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东方人,一直以其独特的话语体系和言说方式表达着他们对于文化的种种看法。习惯于西方思维的中国人,或者对东方思维模式陌生的西方人,他们也许会对这些话语体系和言说方式感到陌生,但事实上,与西方人相比,东方人对文化的表达并不比西方人缺少什么。
二、文化的西方话语阐释
从哲学的角度讲,文化是个元概念。拉丁文culture(文化)一词的本意为“耕种”,引申义为“培育”,它是一个外延和内涵都极其丰富的概念。Culture的本意与它的一个派生词agriculture(农业)的语意密切习惯,西塞罗等拉丁作家习惯用它来描述培育灵魂和心智,这便是文化的引申义。因为即使是肥沃的土壤,如果没有人培植,就如同茂盛的麦地长出一些毫无价值的稗草。同样,人的精神如果没有得到训练,也不会有好的成果。这种意义上所指称的文化,非常接近希腊文中以提升人的性格、品位和判断力为内容的教育,也接近德文中的“养成”。可见,“culture”是一个表动态的词。在拉丁文中还有一个词“civis”,以此为词根派生出了“city(城邦)”、“civilize”(教化)、“civilization”(文明)。
鉴于“农村”、“农业”早于“城市”、“商业”,由此,culture(文化)一词所内含的历史上限比civilization(文明)所内含的历史上限要早;同样,尽管“culture”与“civilize”都有“教化”的意思,但一个是将“人”与“兽”群分开来,一个是将“野蛮人”与“文明人”区分开来。故此,这两个词仍然内含着历史的先后顺序并积淀着不同的历史内容。
以上对于文化或文明的分析,主要是从词源的角度加以分析,近现代以来,西方哲人对于文化的解释仍然在继续。从十七世纪德国法学家普劳多夫初步确立文化的概念后,学者们就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展开了诸多争论,形成了许多流派。如泰勒认为“文化就是作为社会成员所需要的知识、信仰、道德、法律、风俗和其他各种能力和习惯的综合”(E.B.Tylor,Primitive Culture(Lodon,1871)VII,p7)。这种分析已经不再局限于对文化或文明概念的外延与内涵的界定,而是对文化或文明本身进行深层的阐释。20世纪中叶,美国文化学家克罗伯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为大家所公认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一种架构,包括各种内隐或外显的行为模式,通过符号系统习得或传递;文化的核心信息来自历史传统;文化具有清晰的内在的结构或层面,有自身的规律。”①如果由克罗伯的文化定义做引子来定义文化,那么:
首先,从横的方面看,“文化是一种架构,包括各种内隐或外显的行为模式”,我们把这句话修改为:“文化是一种架构,包括各种内隐的思维模式或外显的行为模式”,这样就更清楚一些:文化是一种架构,其内在的思维模式构成文化文本的内结构即“文化隐语”或“文化内蕴”,而其外在的行为模式则构成文化文本的外在结构即“文化口语”或“文化现象”,由此,文化可以被定义为:“文化是一种架构,这种架构是思维模式与行为模式的总和”。
其次,从纵的方面看,作为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的总和,文化是“通过符号系统习得或传递;文化的核心信息来自历史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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