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中世纪自然法思想概述
从总体上说,中世纪是一个神治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并且法治思想和人治思想都共同寄生在神治思想之下。但正是由于基督教神学把人间的法律上升为**意义上的神的理性和神学自然法的层面来追问,并借后者来衡量前者,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使西方的法治思想在神学思想中找到了它的依据,也使神学思想成了孕育法治理念的重要母体。就这个意义而言,西方法哲学的发展是不可能绕过中世纪这段历史的。中世纪的自然法哲学大体上有两种传统:一种是奥古斯丁主义的传统。它认为人自己无法找到达到上帝之城的道路,唯有在上帝的参与和上帝意志的默示下,借助于上帝赋予他的恩宠,人才能为他自己指明道路。这种传统更加强调意志尤其是上帝意志的作用。另一种是托马斯主义的传统。它认为人的自然的理性的判断和方向与上帝的救赎意志是一致的,自然的有理性的人会走近上帝,因此,这一传统更加强调理性尤其是上帝的理性。当然,这两种传统本质上都属于神学自然法思想。
一、奥古斯丁的神学自然法思想
奥古斯丁被普遍认为是古代向中世纪转变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思想家。他更多的是柏拉图主义者,即他接受了柏拉图的理念学说。他将理念移入到了上帝的精神之中,同时也从斯多葛学派那里吸取了自然法的思想。
奥古斯丁通过研究摩尼教的二元论和怀疑论,而对知识进行了指责,即认为人们无法获得**真理,进而将柏拉图的思想基督教化了。在他看来,那些基础性的实体不可能为人的智力所发现,而只能基于信仰而被接受。真正的智慧就是基督徒的智慧。 我们跨入了21世纪。展望新世纪哲学的发展前景,一个重要的趋势就是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这将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哲学转向的一大特征。哲学交叉学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组新兴学科群,它包括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历史哲学、社会哲学、宗教哲学、道德哲学、法哲学、人生哲学、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生态哲学、心理哲学、语言哲学、逻辑哲学、艺术哲学、管理哲学等学科分支。
21世纪是以问题为**的世纪,恐怖袭击、两极分化、知识经济这些复杂的问题使近代以来传统的学科分类无能为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越来越要求学科交叉,哲学交叉学科正是代表了这一���际、国内哲学发展的*新趋势。1996年,复旦大学哲学系进行课程体系改革,我们研究了国内外28所大学哲学系课程设置,发现交叉学科是国外大学普遍开设的课程,而在国内则几乎是空白。尤其是牛津大学哲学系的课程设置,对我们触动很大。牛津大学哲学系有七个交叉方向,包括哲学与生理、哲学与宗教、哲学与现代语言、哲学与数学,但是学生选择*多的是哲学与政治、经济,选择这一方向的占全体学生的一半以上。也就是说,当代*重大的交叉是哲学与政治、哲学与经济的交叉,这正突现了哲学在解决政治与经济问题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