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纠纷解决机制与仲裁权研究之价值
一、民商事纠纷与纠纷解决机制
无论人们怎样避免矛盾,矛盾依旧存在;无论社会学家、法学家们如何设置一道道防线预防纠纷,纠纷仍会发生。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也促使人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获得自身利益。人与人之间利益的交换孕育着矛盾的形成,这种交换的频繁程度伴随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认识及各自的价值标准的差异,加速了这种矛盾的产生,社会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
(一)民商事纠纷的基本内涵
纠纷,在法理上通常以社会学中的冲突理论来解释,纠纷与冲突相伴而生。我国学者认为,“纠纷或争议,是指特定的主体基于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双边的对抗行为”。美国当代纠纷解决理论也把纠纷视为冲突的一种类型或一个层次,认为它是一种包含着明确、可通过法庭裁判的争议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