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本时髦之作。我在书中提出了研究合同法的道德方法,但却回避了当前备受伦理学家和法律学者青睐的各种理论手段。我提出的方法在理论上并不精致,也没有试图将所有的问题简化为一条简单的原则。相反,我试图从一般人的理解和一些有关行为准则及公平竞争的理念出发,给出些建议。因此,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我的论证既杂乱又乏味。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本书也不是时髦之作。很难说它与什么政治纲领有关。它既不保守,也不自由,更谈不上激进(尽管有些入可能将其视为反动)。
本书的**部分是纯理论部分。**章是对缔约的社会实践所作的介绍性分析。本章确定了缔约的两个基本目的:促进有益信赖和推动互惠合作。由于这些目的必须在正义的范围内实现,所以问题就产生了:在缔约的过程中,正义有何要求?
在第二章,我评价了有关合同正义的三个理论:合同自由、财富*大化、平等主义的分配正义。以上每种理论在法律界都有相当多的支持者,然而我排除了它们的适用。虽然我也赞成要求更大的经济平等,但我们的合同法必须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因此无法做更多的事情来推动平等。
在第三章,也是本书的核心,我提出了一种自然法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