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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激情和感情的本性与表现,以及对道德感官的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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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激情和感情的本性与表现,以及对道德感官的阐明

  • 作者:(英)哈奇森 戴茂堂 李家莲 赵红梅
  •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8069106
  • 出版日期:2009年09月01日
  • 页数:245
  • 定价:¥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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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作者希望这本论文能够顺利为人所接受,希望某些有更多能力与闲暇的人会投身于对人类各种天然原则或天然行为意向的更严格的哲学研究,这些研究也许会产生比已经出现的任何道德理论更精密的学说,希望这次显示人类性情的合理一面的尝试会对这个伟大目的有些许用处。
    哈尔的克拉克先生所提出的对第二篇论文第二节的主要反驳是在对话中呈现于本书作者的,这提醒作者有必要进一步地阐明无私感情,目的是为了回应他那套从自爱推导无私感情的说法。这套说法似乎比该书作者所看到过的任何纸面观点都更有**性。他在克拉克先生那里容忍了所有其他部分的论述,而不能容忍这种认为他有损于基督教的公开反驳,其原因在于某些*狂热的基督徒的公开维护。本书作者希望克拉克先生会通过论激情的这篇论文的**节中所说的而满意于此点以及与无私感情有关的说法,作者有意在此处进行明确的回应,其目的是既要避免那些令人厌恶的对该著作的应答或评述:其中难免太尖刻,太具攻击性;又要避免看过该研究之前版本的人,对为了充实这一主题所必须的阐明和附加证明迷惑不解。
    文章节选
    论激情的本性与表现
    **节 对几种私人或公共感官与欲望的一般说明
    如果不考察感情与激情,不考察感情和激情的变体,不考察随着心灵对某对象或事件的善或恶的一般构想而产生的心灵行为,人类各种行为的本性将无法得到充分理解。在本研究中,我们几乎无需推理或论证,因为只须通过明晰地注意所意识到的、发生在心灵中的一切,确定性就可以获得。
    条目1“对象、行为或事件获得善或恶的名声,其根据在于它们是对敏锐的本性产生愉快或不愉快知觉的直接或间接的缘由或诱因。”因此,为了理解各种各样的善与恶,我们必须了解天生的几种感官。
    似乎存在着某种感官或其他东西,它们与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各种对象相适宜,通过它们,我们从大部分对象中接受快乐或痛苦以及与它们有关的意象或理解,不仅如此,有时候,我们仅有的观念就是对快乐或痛苦的知觉。为人所知觉到的愉快或痛苦有时是简单的,不涉及任何预先的观念或意象,也不涉及除广延或延续之外的其他伴生观念。广度或延续观念伴随着每一种知觉,无论是感官知觉还是内在意识知觉。其他快乐仅仅基于前定的观念或观念的集合与比较而产生。这些以各种前定观念为前提而产生的快乐在前一篇论文中被称为内在感官的知觉。这样,形体中的规律与匀称便与味觉和嗅觉一样,能令人感到愉快;各种音符的和谐比单音更能令人感到愉快。以同样的方式,通过对我们自身的反思或对他人的观察而发现的感情、性情、情感或行为是令人愉快或不愉快知觉的恒常诱因,我们把它们称为赞许或厌恶。这些道德知觉,如同其他各种感觉一样,必然会在我们身上产生,只要我们的前定观念或.对主体之感情、性情或意图的理解保持不变,我们就既不能改变、也不能终止它们,这种情形如同我们无法使苦艾变甜或蜂蜜变苦一样。
    如果把可以接受独立于我们意志的观念、并产生快乐或痛苦知觉的心灵中的每一种都规定称为一种感官,与通常解释过的那些感官相比,我们将发现许多其他感官。尽管对这样的主题进行**分类并非易事,但我们可以把它们精简为下列的类别,让其他人以他们认为适宜的方式来排列它们。些许反思就能表明,无论以什么顺序来进行排列,人类心灵中存在着这样的天然能力:**类是外在感官,这已普遍为人所知。在第二类中,令人愉快的知觉来源于有规律的、和谐的和匀称的对象,也来源于宏伟与新奇。我们能效法艾迪逊先生把它们称为想像力的快乐,或者,我们可以把接受它们的那种能力称为内在感官。……
    目录
    论激情的本性与表现
    **节 对几种私人或公共感官与欲望的一般说明
    第二节 论感情和激情,纯粹感情的自然法则,激情的混合感觉及其*终缘由
    第三节 感情和激情的特殊分类
    第四节 我们的各种感情和激情在多大程度上处于我们的权限之中,要么在其产生时会支配它们,要么会阻止它们的产生;对其对象的一般观察
    第五节 各种感官痛苦与快乐的强度和延续性之比较
    第六节 论欲望之*佳控制的一般结论,以及幸福所必须的原则
    对道德感官的阐明
    **节 论德性特征在于同真理或理性相符
    第二节 论德性与恶行的特点,行为的适宜性与不适宜性
    第三节 作为德性观念的伍拉斯顿真理意义
    第四节 基于我们通过道德感官接受德性和恶行观念的假设论与其有关的理性运用
    第五节 论德性可以拥有美德所意指的一切,以及基于它为感官所知觉并被人从感情或本能中选取的假设而可得回报
    第六节 对神的敬重在多大程度上会使行为高尚
    译后记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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