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省制是蒙元王朝所创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行省制的出现,使元代及以后的**、地方权力结构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关于元代行省制的起源与演化,40年代日本学者前田直典《元朝行省的成立过程》和青木富太郎《元初行省考》二文曾作了开拓性研究。但此问题在许多环节上迄今仍存在疑窦。本章基于前田氏等研究成果,侧重于对元行省制的两个直接来源、三个发展阶段、行省地方*高官府体制的确立条件及时间,试作新的探讨。
一 行省溯源与蒙古国时期行省制的雏型
省,原是皇帝官禁的代名词。汉魏之际,尚书、中书、门下等**组织皆在官禁内,省又被转用于设在禁中的宰相官署。行,起初是唐宋官制中职务兼代的俗语,即高官理低职、大官兼管小官之事的意思。合而言之,行省就是中书省(或尚书省)宰执受派遣到地方或临时在外设置的分支机构。
行省或省的一级行政区划,在中国已有七百余年历史了。省,既为人们所熟知,又容易因身在其中难识其真面目。
行省原是“行中书省”或“行尚书省”的简称,意为朝廷行政**的临时派出机构。它可以上溯到魏晋隋唐及金朝,但作为地方*高官府和一级区划,又是从元朝开始的。
1276年,元世祖忽必烈灭亡南宋,统一中国,先后设立了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河南、辽阳、岭北、征东十一行省,以治理元帝国广袤的疆域。各行省例设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六、七名正副长官,举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等军国重事,无所不辖。元人柳贯也说:行省职司包括“外廷之谋议,庶府之秉承,兵民之号令,财赋之简稽”。就职司和性质而言,元行省犹若十一大军区,又兼为**与地方间的财赋中转站和行政节制枢纽。行省辖区相当于宋代两、三个路,事权既广且重,故成为元帝国统治的重要支柱。元行省实行的大抵是一种分寄式**集权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