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本书中所采用的方法完全不同于悠久的哲学传统。自柏拉图以降,哲学界一直遵循的惯例是先描述一个理想国或*佳**,然后考察家与家庭对于建构这种**所能起到的支持作用。如果笔者们反其道而行之,先描述*佳家庭,然后延伸到考察大社会,又将有何所得呢?这个问题很有趣。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有效地回应关怀理论经常受到的一种批评:关怀理论是“家庭”层面的一种精致理论,但是对社会层面上的政策制定并无裨益。
本书开篇即描述关怀理论。前三章对关怀进行现象学的分析,阐明关怀理论可能如何防止某些伤害,满足某些需要,这一点已证实是其他理论视角难以企及的。虽然关怀伦理对男性和女性均可产生指导作用,但是笔者集中研究关怀与女性体验之间的联系。笔者认为,“自然关怀”的发生早于并优先于“伦理关怀”。“自然关怀”是一种无需伦理努力激发的关怀形式,虽然回应需要也要求付出相当多的身心能量。笔者们召唤伦理关怀是为了确立或重建自然关怀。由于每一次关怀经历中都至少涉及两个方面,而且双方都积极促成这种关怀关系,所以即使是*有用的理论描述也可能会因情境而异、因人而异。然而,由此衍生的理论可用于指导社会政策的制定。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