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策问二”的问题是:尧舜的“无为而治”,殷的“执五刑以督奸,伤肌肤以惩恶”和秦朝的法治,周朝的礼治哪种*好?汉武帝所提问题的实质是:汉初黄老之术、法家的刑名之学、孔子的儒学这三类文化“产品”曾经激烈竞争,在统治集团均发生过深刻的影响,汉武帝要求“贤良”们回答哪种思想*适合汉王朝。
董仲舒对策时先举例说:尧承受了天命,担忧天下不容易治理,并没有以天子尊位为欢乐,他诛杀、放逐扰乱**的大臣,努力寻求贤圣的人,所以得到舜、禹、后稷、高、咎繇。尧在位70年,就让位给虞舜。尧死后,天下人民没有归心于尧的儿子丹朱,却归心于舜。舜知道不可逃避,于是即位做了天子,用禹做宰相,继续任用尧所任用的人,继承了尧的传统和事业。董氏列举尧舜史例的目的是想证明尧舜之治不是黄老推崇的“无为而治”,而是大有作为的古代圣王,以此否定黄老之术。
董氏在回答殷的“执五刑以督奸,伤肌肤以惩恶”的问题时,他没有直接否定殷商政治,而是把商纣王的暴政与周文王的仁政作了一个比较,他说:至于商纣,违背天意,残毁万物,杀害贤良聪慧的人,残害百姓。伯夷、姜太公都是当时的贤人,他们隐藏起来,不愿出来做官。在职为官的人,都逃亡到河边、海滨,天下黑暗混乱,人民不得安宁,所以天下的老百姓都背弃殷纣王,拥护周文王。周文王顺从天意治理万物,以贤良有德的人为师并启用他们,所以闳夭、大颠、散宜生等贤士都聚集在周的朝廷。仁爱施于人民,天下人都归顺他,所以姜太公从偏僻的海滨来投奔,后来做了周朝的三公。在董氏这一强烈的对比之下,殷商暴政与周之仁政的优劣立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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