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已深,等小“摩斯号”找妥地方抛锚停靠时,魁魁格和我才上了岸;因为当天什么正事也办不成了,所以我们只能找个地方吃饭睡觉去。大鲸客店的老板曾经向我们**过他表弟荷西亚·胡赛开的炼锅客店,说那是全南塔开特*干净的客店之一,而且还向我们保证老表荷西亚(他是这样称呼他的)做的杂烩很有名气。总而言之,他的意思再明白不过,除了去炼锅客店尝尝那里的家常饭菜,不可能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了。他告诉我们的路线是:顺着右手边的一个黄色仓库往前走,等看到左手边出现一所白色教堂时,就往左拐,顺着教堂继续往前走,到了街角,拐个三十四五度的弯,再靠右走,向我们碰到的头一个人打听炼锅客店在哪里。他介绍的这曲里拐弯的走法一开头可把我们给弄糊涂了,特别是在起点问题上,因为魁魁格坚持说黄色仓库——我们出发的**个点——肯定是在左手边,而我则理解大鲸客店老板说的是右边。不管怎样,经过我们在黑暗中旋来旋去地瞎摸索了一阵,又不时敲开老百姓的门问路后,我们终于到了一个似乎不会有错的地方了。
那是一栋古老的房子,门前竖着一根旧中桅,桅顶横木上挂着两口漆成黑色的其大无比的木锅,来回打秋千似的摆动。横木上的角有一边给锯掉了,因此这旧中桅看去就像个绞架。也许我当时对这样的印象有些神经过敏,可是我在瞪着这个绞架时仍不由得隐隐约约感到不安。我一打量剩下的那两个角,脖子便感到一阵痉挛:是的,剩下两个角,一个吊魁魁格,另一个吊我。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心想。我到的**个捕鲸港,住的客店的老板就姓咖芬(棺材);捕鲸人教堂里的墓碑又都瞪着我;而这里又来了个绞架!还有一对特大号的黑锅!难道这对大锅是在拐弯抹角地暗示跟灼热的地狱有关的事情么?
这时,出来了一个女人,我这才回过神来。这个女的,满脸雀斑,黄头发,穿一件黄色睡衣,站在走廊里一盏摇曳的灯下面。那灯是暗红的,很像一只受伤的眼睛。女人正像放连珠炮似的起劲骂着一个穿紫色绒衬衣的男人。
“快给我滚蛋,”她对那男的说,“免得我来收拾你!”
“来吧,魁魁格,”我说,“没错。那准是胡赛太太。”
果然是她。荷西亚·胡赛先生不在家,由十分能干的胡赛太太处理他店内的全部事务。她听我们说要吃晚饭,并且住一晚,就暂时没有再骂下去,把我们领到一个小房间里,让我们在一张刚刚用过餐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桌边坐下,转过身来问我们:“是要蛤蜊还是鳕鱼?”
“鳕鱼怎么个吃法,太太?”我很客气地问。
“蛤蜊还是鳕鱼?”她又重复了一遍。
“蛤蜊做晚餐?一个冷蛤蜊,你是这个意思吗,胡赛太太?大冷天里招待我们吃这个菜是不是太黏糊糊也太冷了一点吧,你说呢,胡赛太太?”
可是,由于胡赛太太急急忙忙地要继续去骂那个站在门口等她叫骂的、身穿紫绒衬衣的男人,我的话她似乎只听到“蛤蜊”这个词儿,就匆匆地朝通向厨房的一扇敞开的门走去,吆喝了一声:“两份蛤蜊。”就不见人了。
“魁魁格,”我说,“你说我们能不能两人合吃一份蛤蜊当晚饭?”
然而,从厨房里逸出来的那股又暖又香的蒸气打消了我们垂头丧气的想法。热气腾腾的杂烩一端上来,这个谜就令人愉快地解开了。哪,亲爱的朋友!请侧耳倾听。它是用榛子般大小、鲜嫩多汁的小蛤蜊和捣碎了的船用饼干及切成小片的咸肉拌匀而成,外面浇上一层黄油,再洒上胡椒粉和盐,熬得又香又浓。经过大冷天的一番旅途劳顿后,我们本来就已经胃口大开,特别是魁魁格,看到他*喜爱的海味摆在眼前,再加上这杂烩的味道实在太好,我们犹如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就把它干掉了。我往椅背上靠了一会儿,想起胡赛太太说的要蛤蜊还是鳕鱼的话,我心想不妨做个小小的试验。于是我起身走到厨房门口,一字一顿地说:“鳕鱼。”说完又返身坐下。不大会儿,那股香喷喷的蒸气又飘过来了,不过细辨起来香味却不太一样,随即一份精致的鳕鱼杂烩摆在了我们面前。
我们又吃了起来;当我们的勺子在碗里频繁地往返之际,我暗自思忖,这东西对脑袋瓜子是不是会有影响?俗话中不是有个形容人愚钝的说法,叫长着一颗杂烩脑袋的人吗?“哎呀,慢点,魁魁格,你碗里那不是条活鳝鱼?你的标枪在哪儿呢?”
天下*腥的地方莫过于炼锅客店啦,它确实名不虚传;因为它那大锅总在那里煮杂烩。早餐是杂烩,中餐是杂烩,晚餐还是杂烩,吃得你生怕衣服上都会钻出鱼骨头来。屋前好大一片地方都铺满了蛤蜊壳。胡赛太太戴的是一条打磨光亮的鳕鱼椎骨项链,荷西亚·胡赛的账本是用*上层的陈年鲨鱼皮装订的。就连这里的牛奶,也有一股鱼腥味。开头我怎么也弄不清是什么原因,后来有**早晨我偶然沿着沙滩在几条渔船中间散步,看到荷西亚的花斑乳牛在大嚼鱼杂碎,而且,千真万确,它在沙滩上走时每只蹄子都踩在剁下来的鳕鱼头上,看起来就像穿着趿跟鞋似的,我这才恍然大悟。
吃过晚饭,胡赛太太给了我们一盏灯,并交代好了我们去客房*近的路;可是,当魁魁格准备在我前头跨上楼梯的时候,这位太太却伸出手来要他把标枪给她;她不许把标枪带进客房。“为什么不行?”我问道,“每个真正的捕鲸手都是枕着标枪睡觉——你这里为什么不行?”“因为那样太危险。”她说,“小斯掸格斯航海不利回来后,来到这里。他出海四年半,只带回来三桶鱼肚肠,就死在我一楼后面一间客店里,腰里插着他自己的标枪;打那以后,我就不许在客夜里过夜的客人带这种危险的武器到房里去。所以,魁魁格先生(她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我一定要拿了你这支铁器,替你保管到明天早上再还给你。对了,明天早上的杂烩;你们是要是蛤蜊还是鳕鱼,呃?”
“两样都要”我回答道,“再给我们来两条熏青鱼,换换花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