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看红日涌起碧波问 ——十年律师,一束心得 一、十年体验,深感律师实务研究上的缺陷在于,基本上没有理论,主要是靠实践去说明、解释或者确定问题。其次是不大注意探讨的多角度,没来得及不仅从法学的角度,而且从诸如哲学、美学的角度去观察、分析研究那些属于我们的课题。 二、各门学科、每种艺术,无不需要到自身之外汲取营养。不然,初创时很难自立,立起后又难以发展。“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放翁老人从经验中提炼的这个见解,经久弥新,启发着后代多少诗人学子。 三、我体会,长期钻研某一狭窄的法学领域,易目光短浅,逐渐迟钝。 当代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拓宽着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社会科学除了自身的分化、组合之外,也正在实践方面向自然科学靠近。二者的接近——结合,为律师实务的研究开出了新的渠道,提出了高的要求。“山外青山楼外楼”,难道不是吗? 四、眼下,前行路上,有人疑虑,有人苦闷,于是发出“停滞”的感慨、“倒退”的惊叹。在我看来,运动中的苦闷或疑虑,本质上是一种“醒悟”的表现形式,证明着未忘使命,常在思索,是跃上新阶的准备。关键在于:拓宽道路,找到新径。 五、马克思有个哲学观点:人,在“按照美的规律建造世界”。这可以理解为,应当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去实践,并使之成为自觉的活动。从而启示我们,不妨用美的尺度去衡量人的思想、性格、语言、行为,去衡量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去衡量政治经济制度、知识理论体系。直截了当地说,律师实务及其理论,也完全可以用美的尺度加以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