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公务员制度总论
**章 公务员制度的内涵与意义
**节 公务员的概念、范围及分类
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背景不同, 迄今尚未形成公认的统一的公务员定义。每个**大体上都是根据本国国情对公务员的概念、范围及分类做出描述性的界定。
一、资本主义**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一)资本主义**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一词, *早译自英文“civil servant”或者“civil service” , 原意是“文职服务员” 、“文职仆人” , 有人直译为“女王的仆人” , 有人意译为“文官”或者“文官制度” , 也有人译为“公务员”或“公务员制度” , 还有人译为“文职公务员” 。英国的公务员一般是指经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不与内阁共进退的政府中常务次官以下的所有文职人员; 美国则称为“政府雇员”(governmental employee) ;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文官” , 之后改称为“公务员” ; 法国称为“公务员” ; 德国称为“联邦公务员”或“联邦官员” 。
《联合国公务员制度研讨会报告集》给资本主义**公务员所下的定义是“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用的担任其政府工作的**公职人员” 。这一定义实际上只适用于事务类公务员, 因为政务类的公务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当今世界, 许多发达**及一些发展中**纷纷仿效英美等国, 建立起自己的公务员制度, 把政府中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称为“公务员” 。
(二)资本主义**公务员的范围
资本主义**公务员的范围不一, 但大体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狭窄范围的划分。在英国和英联邦**, 公务员是指那些通过考试录用, 在**行政机关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 具体包括在**政府各部门、**税务系统和财务系统中工作的各类人员, 其人数在70 万~ 80 万之间。而那些由选举或政治任命的产生的官员, 如首相、大臣、政务次官等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不在公务员范围之内, 议会、司法和军职人员也不在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