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当时全国各界并没有把这场大会看作是一个“制宪”会议,连代表们自己也不例外。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名称是后来才叫开的。如果一起始就打着立“新宪”的主意,起码有三分之二的代表都会裹足不前。而报上也只是说在费城要召开一场重大会议,或称为“联邦大会”,并且总不忘用古雅的复合元音拼出“联邦”(Foederal)一词以示慎重。而会场内外,众人对会中正在起拟的法案,以及自己打算起拟的内容,都毫无把握。早先于2月份在纽约召集的国会,已明令这场费城之会“**且特定的任务,系修改现行《邦联条例》”。国会可丝毫不曾提过什么新宪法。对十三州而言,以《邦联条例》作为宪法已经足够了;从1781年以来,大家不都是靠着它的庇佑这么过来的么。《邦联条例》第三条载道:“……准此,以上诸州互结稳固之友好同盟……”也许打仗拼命时,为了赢得这场战争,可以光靠友谊就使全国上下一心共赴患难,但是在平时,光仗着友谊却是不够的。可怜的邦联,只是单凭大家的信用存在的空架子,既无实力收税、保国御敌、偿还公债,更遑论倡兴贸易与商务了。1781年的那**,约克敦大溃英军的捷报传来,国库竟然穷窘到连支付递报佳音的信差费用都捉襟见肘。在会诸公只好各自掏腰包,每人拿出一块钱才应付过去。国会在无计可施之下,只好向各州发出征用令,华盛顿对此现象有一说:“国会怯怯地有请诸州解囊。”但信寄出去常常石沉大海,其中尤以新泽西和纽约两地*为顽强。1787年10月1日的《纽约邮报》上有一个简单明了的告示,它登过两回:
本年度纽约州应缴款项,本人迄今尚未收到分文。
汉密尔顿
联邦征税人
而那些照规定完税的州呢,更是打心眼里看不过去,愤愤不平地指责着抗不应命的几州。弗吉尼亚有人曾在1787年写道:“新罕布什尔从停战以来,就没有缴过一个子儿,而且他们打算就这么一直赖下去。至于纽约,他们付得起,那是因为他们可以打劫新泽西和康涅狄格。而新泽西为了报复和利害关系,一定会大干一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