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差别为什么这么大——个人收入
2010年3月18日,美国知名媒体福布斯杂志中文版率先发布了2009年中国名人榜。姚明继2008年以5600万美元(按照当时汇率折合大约3亿8780万元人民币)年收入位居排名榜首之后,在2009年姚明同样以3亿5777万人民币的收入继续雄踞所有排名榜首,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经济危机的影响。而刘翔的个人收入依然稳居第二名,以1亿3028万傲视姚明之外的“名人榜群雄”。
此外,我们所熟悉的明星还有:章子怡7800万的个人收入虽然无法和姚明相提并论,但还是相当可观;易建联的个人收入从2008年的2900万人民币上升至2009年的3710万;而郭晶晶的个人收入也达到3050万;乒乓名将张怡宁的个人收入达到1345万,王励勤个人收入达到1150万;而林丹的个人收入则为1475万。
近年来,个人收入的多少被看作是身份的象征,于是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收入排行榜。不管是哪种排行榜,也无论在排行榜中位居第几,能在榜上留名的人物,他们的个人收入都非常可观。姚明这些明星们的收入如此之高,当然也是和他们的辛苦付出以及明星效应成正比的。
个人收入作为一项经济指标,是指个人从各种途径所获得的收入的总和。个人收入反映的是个人的实际购买水平,预示了消费者未来对于商品、服务等需求的变化。个人收入指标可以用于预测个人的消费能力,是对未来消费者的购买动向及评估经济情况好坏的一个有效指标。
总体说来,个人收入提升总比下降的好,个人收入提升代表经济景气,下降当然是放缓、衰退的征兆,对货币汇率走势的影响不言而喻。如果个人收入上升过急,央行担心通货膨胀,又会考虑加息,加息当然会对货币汇率产生强势的效应。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工资总额,二是工资外收入。关于工资总额很好理解,就是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而工资外收入则是指职工在工资总额以外在本单位内及单位外获得的现金或实物,主要包括保险性福利费用、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个人收入主要反映了居民的收入情况。随着全国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人们的个人收入水平也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在个人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过程中,“个人可支配收入”比单纯的个人收入更有价值,因为它代表每个人可用于消费支出或用来储蓄的货币金额。个人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不动产税、人头税、汽车使用税以及交给政府的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
**统计局于2009年7月27日公布了上半年的居民收入情况,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1.2%,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8.1%。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人民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733元。
但是很多人认为**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收入增长之快,与他们自身的真实收入相比,存在很大偏差。其实制约公众工资增长和消费“感觉”的,不单是收入和消费的**增长幅度,还有住房、养老、**、教育、保险等公共产品的供给与保障。目前这些公共产品的供给却始终难以让人乐观——昂贵的**救治、动辄大谈市场化的教育、坚挺飞涨的房价犹如三座大山,压得在俗世中生活的人们喘不过气来。尤其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之下,人们生存的状况更是步履艰难。如此情境下,可支配收入自然感觉不到涨;消费支出,更是分分都要花在刀刃上。
我们的个人收入是在不断增长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在个人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我国的GDP也在不断攀升,只是近些年来个人收入的增长幅度多数年份低于GDP的增长,居民*终对GDP的分享逐年减少,因此,居民个人收入与GDP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政府部门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居民收入上,让更多的人能从GDP的增长中分得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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