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节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概述
一、金融市场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一)金融市场的含义
金融市场是指有关主体,按照市场机制,从事货币资金融通、交易的场所或营运网络。它是由不同市场要素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是各种金融交易及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
(一)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尽管各国各地区的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和发达程度有所不同,但都包含四个基本的构成要素,即:金融市场主体、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市场中介和金融市场价格。
1.金融市场主体
金融市场主体是指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参与者。在这些参与者中,既有资金的供给者,又有资金的需求者。二者的相互关系使得市场上资金的融通成为可能,从而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形成。在金融市场上,市场主体具有决定性意义。市场交易主体的数量决定着金融工具的数量和种类,进而决定了金融市场的规模和发展程度。同时,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少与交易的频繁程度也影响着金融市场的深度、广度与弹性。
一般来说,金融市场的主体包括家庭、企业、政府、金融机构、**银行及监管机构。
(1)家庭。家庭是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供应者。他们以购买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的方式,将手中的闲置资金投入市场,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有时,为了购买耐用消费品(如住房、汽车等),家庭也是资金的需求者,但需求数额一般较小。
(2)企业。企业是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是重要的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一方面,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或弥补暂时性的资金不足,企业通过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成为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者。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在时间上往往是不对称的,因此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会有部分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为了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企业会将其投入金融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给者。除此之外,企业还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上重要的套期保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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