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制订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方法和思路,给学校开发、实施、管理和检查提供了依据。“总体实施方案”将活动的内容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并引导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对于处理好学校预设(统筹规划)与生成的关系,对于学校课程开发和建设能力提高,对于学校特色办学和教师专业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并将产生深远意义。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例对课程管理方面(如课程实施组织形式)、课程制度(如师资配备制度、师资培训和教研制度)等方面,还没有很好制定;课程评价方面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课程开发和实施者的评价,二是对学生学业的评价,显然本实施方案没有对课程开发和实施者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
2.设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组织管理机构
���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顺利实施,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通盘考虑,统筹协调学校各部门和个人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任务和责任,在实践中及时总结调整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组织管理机构可以采取成立教研室(组)、领导小组、课题组等不同形式。学校教学处、德育处、科研处、学校领导、指导教师、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学生及校外聘请的专家均可以以一定方式参与组织和管理。
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1)制订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整体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和具体步骤,配备指导教师,落实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时间、场地等课程实施的具体安排。(2)协调学校各部门,如教学处、德育处、总务处、图书馆、实验室、电教组等,在课程实施过程中为相关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咨询、信息资料、实验场所、方法技术和其他后勤保障。。(3)制订和完善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和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4)监控课程实施的整个过程,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合理评价,记录和核算教师的工作量。(5)收集和整理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档案、资料。(6)协调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之间的关系,及时发现和解决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7)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的沟通、联系部分访谈单位、聘请专家,发掘各种教育资源。 综合实践活动是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应运
而生的新型课程。2001年6月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技术教育。”这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式将“综合实践活动”纳入新的、课程体系,”并将此类课程的宗旨定位在“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是落实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大举措,是新的教育教学观、课程价值观在课程教学领域的具体体现。这类新课程的开设,对于有效地改善中小学课程结构,丰富课程类型,切实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和教师教学观、课程观的更新,对于课堂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学科课程的有效实施,都发挥了独特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几年来,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表明,综合实践活动的设置,对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