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仙女节与当地的民族宗教信仰息息相关,其节日本质表现在“仙人洞”与“阿茸姑娘”之间。仙人洞是仙女节中怒族人们寄托信仰的重要空间,节日当天,待喇嘛在仙人洞前祷告祭祀结束后,村民必须进洞接“圣水”,只有这样才能得到阿茸姑娘的庇佑。
关于仙女节的起源,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源于自然崇拜。在怒族地区,由于地理环境、社会、历史等原因,怒族先民对自然环境的认知能力有限,便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他们信奉和崇拜自然,把大自然中的生物当作神灵来朝拜。神灵有山神、树神、猎神、水神、庄稼神等。这种原始的宗教信仰世代沿袭下来,在民间便形成了朝拜和祭祀山神的民族风俗,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内涵。另一种说法为与母系社会遗风有关。仙女节是怒族早期母系氏族尊崇女性的一种遗俗,怒族人民信奉仙女,通过祭拜传说中的怒族仙女,希望得到仙女的庇佑,以求生活安泰、美好。
据访谈资料和县志内容,怒族仙女节已有千百年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过学者们和本民族知识分子的调查与记录,逐渐见之于有关的著作或论文、资料当中。在民间,由于怒族没有文字,人们就用口耳相传的方式将仙女节的故事沿袭,至今仍然可以听到各种版本的传说。但无论传说的内容有何差异,都是以“阿茸姑娘”为主角展开的。从不同版本的传说看,呈现出几个特点:**,有统一的人物。阿茸姑娘既是美丽善良、聪明灵巧的化身,又是坚强勇敢、不畏权势的英雄;而头人、土司、财主则是衬托英雄的对立面。第二,有相对统一的内容。阿茸姑娘发明了溜索、引来了泉水。第三,有统一的祭拜地点。“仙女洞”是阿茸姑娘殉身之处。第四,有统一的纪念时间。农历三月十五日是阿茸姑娘遇难的日期。第五,有统一的仪式。每到纪念日期,怒族人都会到山洞里祭拜阿茸姑娘,给她献上鲜花。
(二)节日变迁
千百年来流传于贡山地区的仙女节,与怒族其他文化事项一样,也经历了一个变迁的过程。
关于节日*早的名称,已无法考据。从对村民的访谈中,也不能得出统一的答案。怒族学者彭兆清认为,这一节日原名朝山节,是怒族先民为了以祭山神这种独特的方式来达到构建**(保障)体系的目的。在给神叩头时,感到与神得到了沟通。每次朝山和祭祀完毕,人们都会走进仙人洞,接来从洞顶钟乳石中滴下来的“神水”,就是不能亲自前去接水的人,也要想尽办法饮几口别人从山洞里接来的“神水”,分享荣耀,分享幸福。他们认为只要喝了这“神水”,自然就会得到神灵的庇护了。 这种观点,与《征集菖蒲桶沿边志》中“各处夷人男女,成群结队,各噱(原文如此,当为‘携’,笔者注)酒肉,前往朝山” 的记载比较吻合。后来,节日在贡山县不同的怒族村寨被赋予了“乃仍节”“朝山节”“鲜花节”仙女节等名称。1958年以后,节日中因有民间祭祀的内容,被认为是搞“迷信活动”而受到限制并取消,但是在这期间民间小规模的活动仍有所保留。到了1984年,丙中洛乡政府恢复此节日时,将节日从“乃仍节” 更名为“鲜花节”。据说是因为节日期间,怒族地区正值春暖花开时节,人们给传说中的**献花。1990年,贡山县政府正式下文,恢复怒族传统的民族节日,名称定为“鲜花节”,但在民间,仍有“乃仍节”的称谓。1991年7月6日经贡山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8月3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其中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每年阴历(原文如此,当为‘农历’,笔者注)三月十五日为怒族鲜花节。”不仅使“鲜花节”成了贡山县的法定节日,而且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节日名称。2000年,昆明国际旅游节前夕,贡山县政府出于旅游开发的考虑,又将“鲜花节”更名为仙女节。2006年5月,在云南省公布的**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公布的节日名称为仙女节。2006年5月,在国务院公布的**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认定的节日名称为仙女节。2006年8月24日,经贡山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9月2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9月29日贡山县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其中在第八章“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六十四条中,将1991年7月《自治条例》中确定的名称由“鲜花节”改为了“乃仍节”,并**明确规定了节日放假的日期为“每年农历三月十五、十六、十七日”,全县放假3天。目前,节日的名称呈现混用的现象,包括仙女节仙女节(乃仍节)“仙女节——乃仍节”“乃仍节”等。
关于节日的组织,历史上仙女节是纯粹的民间活动,并无政府的介入。过去,仙女节朝山的主要活动仪式是敬拜“仙人洞”。朝拜“仙人洞”前,要举行祭神仪式。祭神台设在离洞不远的土台上,周围挂上彩旗。祭台上插满松枝,摆放着人们虔诚供奉的五谷等各种祭品。由一位德高望重的宁玛派经师和一位民间祭师“拿木沙”主持祭祀活动。经师边打鼓边念经,祈求神灵保佑人寿年丰,六畜兴旺。祭师用自编自唱的祭词进行祭神。在时断时续的锣鼓声中,祭师口中诵读的祭神词,给祭神活动平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在这样的活动中,经师和祭师是祭祀的**,扮演了仪式活动组织者的角色。而祭祀仪式结束后,当人们携带竹、木桶等盛水工具,扶老携幼鱼贯走进洞里,虔诚地将象征山神的恩赐物——从形如乳房状或鱼兽等奇形怪状的钟乳石滴落的“神水”接进桶里时,经师和祭师便退居到次要位置,成为普通的“接水者”了。
三月十五日,各处夷人男女,前往朝山,沿途歌唱。到洞后,群饮洞中之水。 & &男女混杂,露宿一宵。翌日乃结队歌唱而归。到家后,复群聚饮酒,欢尽始散。此外并无集会结社之事。
这真实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怒族民众节日活动的情况。在当时,“成群结队”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并无具体的组织者。直到2010年,仙女节期间民众仍自发到“帕姆乃”洞进行朝拜。
1980年以后,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而且,地方政府也开始介入对节日的引导乃至领导,成了节日名副其实的组织者,经师和祭师退居到辅助地位。从1984年起,丙中洛乡政府恢复此节日时,将节日名称从“乃仍节”改名为“鲜花节”。更名后,传统的民间朝拜内容不变,同时又增加了一些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活动。30多年来,在政府的倡导组织下,节日规模不断扩大,内容不断更新,影响也越来越大。2010年的丙中洛仙女节和捧当乡“乃仍节”(仙女节)中,乡政府不仅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筹委会和组委会),配备了众多工作人员,而且印制了《节日手册》《仙女节简介》(或《乃仍节的传说》)、《节日安排日程表》《文艺演出节目单》等资料,组织实施开/闭幕式、篮球比赛、射弩比赛、拔河比赛、长跑比赛、纺织表演、文艺演出、篝火晚会、物资交流等内容丰富的文体、经贸活动。 在丙中洛,普化寺管委会则主要负责“帕姆乃”洞祭祀活动所需的石洞布置、经台搭建、念诵经文以及喇嘛舞表演等。 捧当乡的“吉木斗”洞祭祀活动也列入了节日内容,但没有固定的组织者,由村民自发面向仙人洞朝拜。
仙女节的空间也经历了从民间社区到社会舞台的变化。在贡山怒族的民间信仰体系中,神山崇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中的朝山祭拜就成了仙女节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丙中洛周围的群山中有十座有名有姓的神山,且每座山都有自己的神主。在这十座神山中,信迥乃仙人洞、帕姆乃仙人洞和登雀乃仙女洞是节日中怒族民众主要朝拜的对象。过去,民间祭祀是节日活动中*主要的内容,因而节日空间也**于山峰、石洞和所居住的村寨(主要是自发的歌舞娱乐)。20世纪80年代乡政府成为节日的组织者后,节日空间得到了延伸,乡政府驻地成了节日的举办地。在这个扩大的社会舞台中,集市成为物资交易的场所,各种文体活动使普通村民也成了参与者,不同民族的文化(服饰、歌舞、饮食、工艺品等)在这里尽情展示,青年男女则抓住机会寻找中意的对象,而外来游客也在这个特定的场域中较为集中地领略到了多彩的民族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