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现代汉语复合词的相关研究
要研究好名名复合词,必须掌握当前的研究状况,我们认为综述相关研究成果不能局限于自己选择的专题,而是必须对专题范围之外相关的论题都能有所涉及,正所谓“见多识广”。要掌握名名复合词的现状,必须通盘考虑复合词研究的历史,而复合词又一直属于构词法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学界历来都有关注,因此,要全面回顾名名复合词的研究理应要全面检讨构词法的研究。但是本书并不打算这样做,因为繁多的资料又极有可能分散研究的专度与深度。为了不至于被材料牵着鼻子走,又不至于对前贤的相关重要文献掌握不足,我们采用梳理相关重要问题的办法,以求综观历时和当代文献。这种办法比较折中,因为是检讨相关问题,我们尽*大可能客观评价相关研究。
传统观点认为,典型的复合词是由“词根+词根”构成。而现代语言学主流思想认为词与词的结合也可以构成复合词。其实,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只要其概念发生融合,内部边界消失并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概念,则���属于名名复合现象,如“狗鱼”“树根”“树皮”“耳环”“蛋茧”“沙发床”“玻璃灯”“香蕉人”“城市诗”“蜈蚣虫”“萝卜价”“斑马鱼”“权力股”“农民街”“电子雾”“气老虎”“药妆品”“熊猫”“窗口期”“拉链路”“生物导弹”“试管婴儿”“魅力城市”“问题奶粉”“人体导弹”“赤道银行”“影子将军”“美女作家”“蜘蛛机器侠”等。在生活中,此类用例俯拾皆是,名名粘合 结构性质类似于名名复合词,所以也可以一并加以考察,关于这一点,本书还会有专门的操作性定义。
从复合词直接成分的词性来看,名词性复合词大致有以下形式:名名、形名、动名,以及复杂形式的名动名、名形名、动名名、动形名、动动名、形名名、形动名、形形名等。赵元任(1979)、Packard(2001)等认为名词性复合词的*大次类是:名名复合词。较小次类有:形名、名形、动名、形形、动动、形动等。很多语言都有名词性复合词的优势倾向,尤其是名名复合词。名词性复合词以定中式名名复合词为*多。可以说,“名词性成分与名词性成分组合成名词是现代汉语词法结构里*能孳生新词的格式”(董秀芳,2004:129)。陆志韦(1957)、周荐(2004:36)、黄洁(2008)也有类似分析。
本书主要涉及新创名名复合词,包括词汇词,也包括句法词。所谓句法词是指“‘复合词’都是从句法角度定义的,在句法上都是一个*小的可以自由运用的单位,但不一定是词汇词(lexical word),因此不一定被收入词典”(董秀芳,2009a) 。我们主要讨论名名复合词、名名粘合问题,必要时兼带涉及其他名词性复合的情况。从词汇化程度来看,有完全词汇化的完型(gestalt)复合词,也有弱词汇化的新创复合词,我们主要关注新创名名复合词,这与国外学者认为的“词+词”形式为复合词的通行做法不谋而合。新创名名复合词往往就是形式上更为复杂的名名复合词。
董秀芳(2004:130)认为,名名定中复合词在数量上的**优势,以及作定中的名词性成分在音节长度上没有限制的事实,表明名名定中是定中复合词的原型模式,以名词性成分充当定语成分是定中复合词构词的常规选择。名名复合词在其他一些较多使用复合词的语言中也普遍地存在着。从跨语言的角度看,名名复合词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构词方式。
朱琳(2004)对《现代汉语词典》(1998年修订版)的统计显示,名词性语素几乎占据了全部常用语素的50%。“名+名(N+N)”语素直接构成名词的比例*高,占全部名词的54%左右,名词性语素是语素中*能产的。而两个单音节的名词性语素组合成名词则是现代汉语中*普通、*能产的一种格式。朱琳统计出“名+名”式名词共计10 149个,其中剔除兼类名词、兼类语素和含有准词缀的情况,认为典型的名名复合词有2850个,占总数的28.1%。
就这2850个典型的名名复合词来说,数量也非常可观,更何况还有很多新创名名复合词、名名粘合结构未能统计。因此,名名复合词是一种常见的语言现象。鉴于名名复合词的常用性、重要性及问题的复杂性,本书把名名复合词作为研究对象。
关于语汇、构词法的研究,徐通锵(2005)认为:“当前语汇学研究中的问题有:**,分类的标准缺乏逻辑的同一性。第二,只重描写性的分类而轻语汇生成的研究。第三,语汇的分类有点为分类而分类,缺乏明确的目的性。语汇研究的进展为什么如此缓慢?恐怕与它缺乏明确的目的性有关。任何研究,目的性不明确,肯定难以有理论的建树。”“一谈起构辞法,人们就会想到述宾式、述补式、主谓式、联合式、偏正式这些名称,认为它是语法结构的一部分。这是仿效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研究汉语而得出来的一种结论,实在是张冠李戴。”(徐通锵,1997)
确实,主谓式、偏正式、动宾式、并列式等这种套用句法结构关系的结构分类有其作用,但也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很多其他语义关系。传统研究大多注重静态研究,不太注重动态的考察,这也滞缓了语汇、构词法研究进展。我们尝试利用概念整合、语用推理、韵律变化,特别是认知语义学理论探究名名复合的过程,以新理论为支撑,力图找寻新的研究途径,深化名名复合词的研究。
**节 复合词的定义以及与相关单位的区别
一、复合词的定义
欲研究名名复合词,首先得清楚什么是复合,正所谓“名正”才能“言顺”。这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大难题,各家的观点也多有不同,各执一词。在现代汉语研究史早期阶段,复合词还没有一个准确统一的说法,相近的有复音词(王力,1937;丁声树等,1961),复词(吕叔湘,1942)、合成词等。丁声树等(1961)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的第二十章介绍了现代汉语的构词法,认为汉语中的复音词大都不是单纯的,而是可以分析的词。
(一)赵元任的定义
真正对“复合词”这个名目有着全面细致研究的要数赵元任(1979)。赵元任在《汉语口语语法》(1979)第6章专章讨论了复合词。赵元任对复合词取广义定 义:
(1)由两个或更多的词结合成一个词叫复合词,包括成分之中有粘着语素的词,只要其中没有语缀。(赵元任,1979:181)
(二)朱德熙、黄月圆的定义
到了朱德熙(1982:29-32),关于复合词的定义有了进一步的变化,请看(2)。黄月圆(1995)的表述与朱德熙类似。
(2)复合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根成分组成合成词的构词方式。用复合方式构成的合成词叫复合词。 真正的词缀只能黏附在词根成分上头,它跟词根成分只有位置上的关系,没有意义上的关系。(朱德熙,1982:29-32)
(三)Plag与罗宾斯的定义
Plag(2003)采用(3)这样较为严格的定义:
(3)复合词只能由两个成分组合,而不是更多,而且构成成分必须是词。
罗宾斯(2008)的定义与赵元任、朱德熙的有较大的不同,他表述为:
(4)尽管多语素词必须至少包含一个词根语素,但是不一定只包含一个词根语素。两个或多个词根可以在单个词中共存,无论是否有词缀;这种类型的词常常被称为复合词。 复合词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黏附词根。(罗宾斯,2008:226-227)
(四)吕叔湘、张敏与石定栩的定义
张敏(1998)的《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中提出了“汉语复合名词假说”(即名词性复合词的定义)如(5)。石定栩(2003)的观点与此有较大相似之处,石定栩在讨论汉语“定中关系的动名复合词”时,将定中结构分为两种:由“的”字结构作定语的是短语,而由无“的”结构作定语的是复合词。
(5)汉语里以名词为**的构造,若其修饰语是后面不带“的”的名词、区别词、形容词或动词,则这个构造是一个复合词。
其实张敏(1998)、石定栩(2003)的这种观点可以追溯到语言学大师吕叔湘(1963)先生的名篇《现代汉语单双音节问题初探》。例如:
没有de的名名组合,两个音节和三个音节一般都认为是复合词。四音节的,例如“玻璃灯罩”等这种组合多得很,是不是也是复合词呢?这是可以讨论的一个问题。 形容词里的“**高度、高等教育”等也跟“玻璃灯罩”相似都有点像复合词了。(吕叔湘,2002:432-433)
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还有如下论述:
那些加进去de和“得”因而它的成分可以扩展的,是短语,不成问题。那些没有加进去de和“得”因而它的成分不能扩展的组合,它的地位介乎词和短语之间。如果把它算在短语里边,可以叫做“基本短语”,而把前边那一种叫做“扩展了的短语”;如果把它算在词里边,可以称为“复合词”。(吕叔湘,2002:498)
(五)Benczes的定义
Benczes(2006)所采用的是解读式定义,如(6):
(6)复合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构成,**成分是词或短语,第二成分必须是词。有两点要注意:限定复合词只能由两个成分构成,违背了复合词递归性准则。第二成分是词,说明词+短语构成的复合词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综上6种关于复合词的定义,可以看出各家都有不同侧重,赵元任、朱德熙、黄月圆、Plag等认为复合的构成成分是自由词根或者粘着词根,但不能包含语缀(词缀)。罗宾斯认为无论是否有词缀,只要这个组成成分中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根就可以。这种观点认为“体育爱好者”是复合词。
而张敏(1998)、石定栩(2003)明确定义了名词性复合词,认为可以从是否带“的”来定义复合词,不能带“的”和能带而没带“的”都算是复合词。这种观点认为“木头房子”是复合词,而“木头的房子”是短语,而且认为两者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不存在简单的变换关系。“从语义上说,带‘的’的定语是限制‘个体’的,而不带‘的’的粘合式定语是限制‘类别’的,属于‘分类性’的。它们同后面的核心名词一起构成‘类名’”(陆丙甫,1993:39-46)。
吕叔湘(1984)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更是写道:
把“大的树”和“大树”等同起来,好像有没有一个“的”字没有什么关系,这就小看了这个“的”字了。“的”字虽小,它的作用可不小。没有“的”字,前边的形容词和后边的名词都不能随便扩展,有“的”字就行了,例如“挺大的一棵百年老树”(“大树”至多能换成“大松树”“大柳树”)。可见有“的”和没有“的”是很不相同的两种结构,即使叫做短语,也应该有所区别。事实上碰巧“大”和“树”中间可以加个“的”,有很多单音形容词和名词的组合是不大能在中间加“的”的,例如“大雪|小雨|清水|闲人|怪事|胖娃娃”。不用单音形容词而用双音形容词做例子,也是不加“的”字则形容词和名词都不能扩展:“老实人:非常老实的老人|整齐房子:很整齐的新房子|干净衣服:干干净净的一套衣服。(吕叔湘,2002:497)
从石定栩的用例来看,他还认为“露宿者”“宿舍管理员”“服装设计师”这类带词缀的结构也可以是复合词。
董秀芳(2004:103)的观点与张敏、石定栩类似,她认为“按照句法标准,在名词性复合词中,我们将不带‘的’的名名组合以及动名组合都看作词结构(这一点符合陆志韦等1957对偏正复合词的观点)。”
要说明的是,Benczes(2006)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短语能不能参与构成复合词的问题 。我们认为所有复合词的构成成分都不能是短语,只能是词根、词或者是复合词、词缀,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能。对此,我们可以举例说明,“木门”“铁窗”等是词根与词根构成的复合词,也是词与词构成的复合词。“人民”中的“人”是自由词根、“民”一般被认为粘着的词根,“人民”也可被认为是复合词。“绯闻制造者”“大学生创业家”“新闻播音员”等也被认为是复合词,不过它们是复杂型的名词复合词,因为其构成成分本身就包含复合词,并且伴有词缀的参与。董秀芳(2004:131)也认为“同一词中不包含短语这一限制,即使是那些类似短语的形式出现在复合词中是使其性质也发生了转移,其范畴属性可以被临时从短语改写为词,以满足由其参与构成的复合词的整体功能需要”。
总的来看,我们对复合词的定义采用了较为宽泛的标准,但**不是大而不当,宽而无边。我们可以用Packard(2001:168)所提到的词汇规则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