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并非处在真正的变革时代,必须做到在芸芸众生中和而不同。把用新比例重组昔日的元素当作一种新途径。
——皮埃尔·哈迪(Pierre Hardy)
巴黎世家(Balenciaga)恶名昭彰的乐高鞋跟***,特立独行的鞋履设计师皮埃尔·哈迪在上述陈述中表达得很清楚:与任何时尚形式一样,鞋必须在适应中求生
存。采用加高鞋底的高台底鞋*初源于中世纪的软木高底鞋(chopine)或巴顿木屐(patten)。*初的形式,高台底是用皮条或布条固定于足部的抬高的楔形,它使穿着者的双脚免受城市街道污物的侵扰。由于它使穿着者行动不自由,人们或许认为高台底理应消逝在时光的暮霭中。然而并非如此,1930年代,设计师安德烈·佩鲁贾
(Andre Perugia)、罗杰·维维亚(Roger Vivier)、戴维·埃文斯(David Evins)和萨尔瓦托雷·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为高跟船鞋附上了高台底,提升了它的性感,高台底获得了好莱坞式的全面改造。新高台底鞋是百分百的创新,它增加了高度却更易于穿着;菲拉格慕的高台底鞋采用富于生气的拱形和多层彩虹色鞋底,成为之后十年中*具魅力的鞋。时光穿越20世纪70年代的风采来到今天,出自克里斯蒂安·卢布坦(Christian Louboutin)的“动力平台(power platform)”,由鞋底红色漆的闪烁而得名,预示着这一历史久远的款式正经历着另一种复兴。
蓝色绒面小山羊皮软底鞋(brothel creeper)的绉胶底,罗杰·维维亚潮拖(mule)的淡粉色玻璃珠饰以及戈戈靴(go-go boot)上闪光发亮的塑料都体现了时尚感,当然也少不了1920年金色小山羊皮的探戈舞鞋(tango shoe),它让人脑海中浮现出哈莱姆区(Harlem)舞厅中涂饰朱唇的摩登女郎形象;还有莫德·弗里宗(MAUD FRIZON)的天蓝色锥形跟鞋,在权力欲极盛的20世纪80年代,它在行政委员会会议室中是那样的惹人注目。类似上述这些有显著影响力的鞋销路都很好,无论用后现代派的眼光进行彻底的混搭处理还是单纯地复制,它们在创造性改款方面都很成熟。但也有不同的情况,出自彼得罗·扬托尼(Pietro Yanturni)的拖鞋,布满了500只日本蜂鸟的细小翎羽,或许因为曾供美好年代(BELLE EPOQUE)中娇宠的大小姐穿着,由于它价格高得离谱,与当今现代女性的生活方式不搭边,款式就再没出现过。留存下来的鞋都是可以再创新的。
让女孩穿对鞋,她能征服世界。
——贝特·迈德尔(Bette Midler)
像凉鞋(sandal)、木屐(clog)等有名气的款型都有悠久的历史,其他如1950年代的匕首跟鞋则诞生的更近一些。当然,鞋跟在1950年代之前就有了;*早的鞋跟是16世纪的发明,作为功能性的马镫固定器用于男式马靴,但正如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维塞(Margaret Visser)智慧地指出,“它们*初的目的是把穿着者抬高,让他们有个令人瞩目的姿势,并把腿部伸展开,让小腿肌肉明显地凸出。”到了18世纪,宫廷女性也开始穿着带鞋跟的鞋,真正地在凡夫俗子中提高了男女两性的身高,也提供了历史学家昆廷·贝尔(Quentin Bell)所谓“社会地位的*有效保障”。20世纪,标准惯例为只有女性穿着高跟鞋,它似乎已成功纳入女性文化中。然而,男款高跟鞋还是存在于表现男子气概的款式上,如中跟靴和牛仔靴。这种靴子的形成是为了满足放牧人的需要,他们是生活在马背上骑马作业的人,靴子底部低平切削的鞋跟便于蹬住马镫,加上钢制钩心形成的弧形便于搁置在马镫的镫柄上。厚实的皮革护住脚部免受响尾蛇、仙人掌的伤害以及马鞍的擦伤,高起的侧帮保护裤子免受灌木荆棘的撕扯。牛仔靴的宽缘口和平滑的皮质鞋底,这两个*普遍的特征,*初都是为满足**的要求形成的,因为一旦从马背上摔下来,牛仔们可以迅速把脚从靴子里或者把靴子从马镫上抽出来。如今,鞋跟衍生出了很多款式,包括古巴跟、路易斯跟(louis)、高台底、细中跟(kitten)和匕首跟(stiletto),都将在下文中做全面分析。
鞋的力量贯穿于流行文化,以各种方式呈现出来。查尔斯王子(Prince Charles)同戴安娜王妃(Lady Diana Spencer)拍订婚照时,尽管他们身高相近,也要比他的未婚妻站高一个台阶,以维护男性高大、深沉、英俊(且主导)的形象。离婚后,穿着周仰杰(Jimmy Choos)的匕首跟鞋的戴安娜叛逆而不再谦恭,形成引人注目又新潮的形象。鞋也体现了温柔、资本主义和消费性开支之间的关系,这在菲律宾**夫人伊梅尔达·马科斯(Imelda Marcos)这名鞋控身上尤其如此。她不断扩大的鞋子收藏描绘了她从小资产**官僚上升到斐迪南·E.马科斯(Ferdinand E. Marcos)总统夫人的历史。伊梅尔达强有力的购买范围从菲拉格慕的罗马维亚康多提(Via Condotti)到纽约的布鲁明戴尔百货公司(Bloomingdales)。据说在她流亡途中,扔下3000双11尺码(8.5英码)鞋,均为定制品。美国国会议员斯蒂芬·索拉兹(Stephen Solarz)曾表述过,“与她相比,玛丽·安托瓦妮特(Marie Antoinette)只能算个拾荒女。”**的歌手谢丽尔·科尔(Cheryl Cole)承认拥有2000双鞋,她说“我一直一直都酷爱鞋,但是近几年来,我不折不扣地进化为真正的恋物狂。我在屋子里的每个角落都放满了鞋,在厨房的碗柜里、浴室里……每间房间。打开冰箱,很可能发现底层有双鞋。”
我可没有3000双鞋,我有1060双。
——伊梅尔达·马科斯(lmelda Marcos)
为什么鞋会激发如此的投入呢?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认为男性恋物可能缘于男孩意识到妈妈缺少男性生殖器,对类似的阉割可能性产生的恐惧,需要一种满足愉快舒适的替代物以缓解焦虑。以鞋靴为恋物对象的*早例子之一出现在作家雷蒂夫·德·拉·布勒托纳(Retif de la Bretonne,1734—1806)的作品中,他把恋人科莱特(Colette)的鞋当作她亲身真实的存在,“刚从狂躁不安中脱离出来,我完全深陷对科莱特的强烈爱恋中,以手爱抚她刚刚穿过的鞋,想象着亲见并触碰着她的肢体和心灵;以唇按压在一颗宝石上,一阵狂热发作起来,感觉那些宝石就是女人,奇异疯狂的快感好像……怎么说呢?就好像把我直接带到了科莱特她本人那儿。”
喜欢一双鞋,就行动吧。鞋不会爱上你,不过,换句话说,鞋也不会伤你太深。好看的鞋实在太多。
——阿兰·谢尔曼(Allan Sherman)
鞋子当初完全是由本地鞋匠手工制作,为了能穿一辈子,天生就不是便宜货。到19世纪中期,鞋才开始在裁缝店里出售,女士们都到那去学巴黎新的流行式样,购买主料和配饰,来制作*能符合社交礼仪规范的仿品。渐渐地,专门的鞋店开始出现:1842年,伦敦的利利—斯金纳(Lilley & Skinner),1904年芝加哥的富乐绅(Florsheim)。随着工业化的到来,迎来更加机械化的制鞋业——鞋子更便宜,也更容易买到;这又带来了变化,被淘汰的鞋是因为它们过时了而不再是因为穿着不合适。到20世纪,新的式样潮涌而现,对于穿着这些鞋的女性的社会地位也有了更多表达。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接受并穿着1960年代罗伯特·卡佩泽奥(Robert Capezio)设计的芭蕾平底鞋,这似乎预示着时尚的初潮,令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的鹳毛潮拖(marabou mules)和索菲娅·罗兰(Sophia Loren)的插口匕首跟鞋(spigot stiletto heels)显得粗俗老气。当碧姬·芭杜(Brigitte Bardot)穿着平底鞋出现时,似乎那才是1960年代应有的水准。
20世纪末,角斗士鞋(gladiator)出现了。一款有两千年历史的凉鞋找到了从竞技场去往时装表演T台之路(名字颇有点讽刺,要知道大多数古罗马角斗士是赤脚站在角斗场沙地上的)。它*近的化身可以追溯到时尚品牌普拉达(Prada)在2001年时装展中展现窄褶角斗士裙,就在同一年,曾在T台秀中采用过包括“阿玛迪罗(Armadillo)”的风格强劲的鞋的设计师亚历山大·麦昆(Alexander McQueen),发布了一款亚马逊风格的丁字带凉鞋,它的鞋带直达膝盖处。2003年,凯特·莫斯
(Kate Moss)在纽约和格拉斯顿伯里(Glastonbury)穿过这款鞋之后,角斗士凉鞋(gladiator sandal),有时也叫角斗士平底鞋(gladiator flat),开始出现在世界各地的城市中,2008~2009年达到流行的**。
创造力通常包含颠覆现在。知道吗,仅仅是一个世纪略早之前才发明了左脚鞋和右脚鞋。
——伯尼斯·菲茨—吉本(Bernice Fitz-Gibbon)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鞋靴设计师的名号已变得家喻户晓,借由类似萨拉·杰西卡·帕克(Sarah Jessica Parker)在《欲望都市》(Sex and the City)中的代言(剧中一段情节中她因丢失“Choo-choos”,也叫周仰杰的高跟鞋而难过),这些名字已成为日常用语。创始于1950年代的家族企业吉娜(Gina)让珠宝装饰的晚用凉鞋
(evening sandals)大摇大摆地如期走上红地毯;1960年代以来,摇滚乐鞋匠特里·德·哈维兰(Terry de Havilland)一直用拼贴的蟒蛇皮制作精制的高台底。国际鞋靴设计舞台上其他人物还有塞尔焦·罗西(Sergio Rossi)、切萨雷·帕乔蒂(Cesare Paciotti)、克里斯蒂安·卢布坦,以及尼古拉斯·柯克伍德(Nicholas Kirkwood)。后者在激光雕刻绒面革方面创新的结构性设计和本书着重描写的皮革展现出他对于今天很多标志性鞋型有怎样的创新作用。
一双新鞋可能不会抚慰破碎的心,安抚紧张的头痛,但可以减轻症状,驱散忧郁。
——时尚作家霍利·布吕巴赫(Holly Brubach)
本书是鞋靴设计的故事,是60款*具代表性鞋型的发展史,面世至今影响了诸多创新鞋型。它厘清了整个20世纪和21世纪鞋靴时尚的发展线索,通过突出诸如巴黎的罗杰·维维亚这样的重要设计师与维维恩·韦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和凯特·莫斯这样的明星组合,在他们的文化脉络中,确定了特色基准的鞋靴设计,在2000年代早期,很少见到他们不采用韦斯特伍德堆垛跟海盗靴,在2010年代,让威灵顿靴(Hunter Wellingtons)的热潮冷静下来。本书的文字和相配的插图将揭示曾经在时尚体系中只占二线地位的鞋靴,20世纪早期以来,已跻身为衣柜的主角,成为时装店和现代品牌的重要盈利大户。很明显,我们对鞋子存在文化上的困惑:它反映人们的生活方式、志向,以及希望表达给别人的个人社会标志的功能;它扮演性诱惑的角色;为保护脚提供实际的需要;又相当简单,有时穿上鞋仅仅是为了让自己更舒服。正如卡丽·布拉德肖(Carrie Bradshaw)在《欲望都市》(充满名副其实的鞋色情描写的电视剧)中所说,“只穿一种鞋实在不好走路,所以有时你真的需要有专门的鞋,走起路来才有更多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