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余与剩余
1.余数
在整数的除法中,只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两种情况。当不能整除时,就产生余数。
被除数(a)÷除数(b)=商(c)……余数(d),其中a、c均为整数,b、d为自然数。
其中,余数总是小于除数,即0≤d 2.同余
同余:两个整数a、b,若它们除以整数m所得的余数相等,则称a、b对于m同余。
例:23除以5的余数是3,18除以5的余数也是3,则称23与18对于5同余。
同余的性质:对于同一个除数m,两个数和的余数与余数的和同余,两个数差的余数与余数的差同余,两个数积的余数与余数的积同余。
例:15除以7余数是1,18除以7余数是4;
15+18=33,则33除以7的余数与1+4=5除以7的余数相同;
18-15=3,则3除以7的余数与4-1=3除以7的余数相同;
15×18=270,则270除以7的余数与1×4=4除以7的余数相同。
3.剩余问题
在公务员考试中,剩余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一个数除以4余2、除以5余2、除以6余2,这个数可表示为?
②一个数除以4余3、除以5余2、除以6余1,这个数可表示为?
③一个数除以4余1、除以5余2、除以6余3,这个数可表示为?
对于上述三种问题,解题思路是先找出一个满足条件的数,再加上几个除数的*小公倍数的1、2、3、…、n倍,即为所求。
①中,余数相同,2满足条件,加上4、5、6的*小公倍数,也满足条件,所以该数表示为60n+2;
②中,4+3=5+2=6+1=7,余数与除数之和相同,即和同。7满足条件,加上4、5、6的*小公倍数,也满足条件,所以该数表示为60n+7;
③中,1-4=2-5=3-6=-3,余数与除数之差相同,即差同。-3满足条件,在此基础上加上4、5、6的*小公倍数,也满足条件,所以该数表示为60n-3。
所以有:余同加余,和同加和,差同减差,*小公倍数做周期。
【例题7】16×41×164除以7的余数为()。
A.1B.2C.3D.4
解析:此题答案为A。因为16÷7=2……2,41÷7=5……6,164÷7=23……3,所以16×41×164除以7的余数与2×6×3除以7的余数相同。2×6×3÷7=36÷7,余数为1。
【例题8】有一个自然数“X”,除以3的余数是2,除以4的余数是3,问“X”除以12的余数是多少?
A.1B.5C.9D.11
解析:此题答案为D。差同减差:2-3=-1,所以X=12n-1,从而X除以12的余数为-1+12=11。
本题还可以这么思考:“X”加1之后可以被3和4整除,即加1后可被12整除,所以“X”除以12余数为11。
四、*大公约数与*小公倍数
*大公约数:如果c是a的约数,c也是b的约数,那么我们称c是a和b的公约数。一般说来,两个数的公约数不止一个,我们把其中*大的一个公约数,称为这两个数的*大公约数。
互质:如果两个数*大公约数为1,则称这两个数互质。
*小公倍数:如果c是a的倍数,c也是b的倍数,那么我们称c是a和b的公倍数。两个数的公倍数有很多,我们把其中*小的一个公倍数,称为这两个数的*小公倍数。
求*大公约数与*小公倍数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分解质因数法、短除法。
1.分解质因数法
可采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求两个整数的*大公约数与*小公倍数,下面以两个数为例进行讲解,多个整数的情况可以类推。
分解质因数: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
例:求24和60的*大公约数与*小公倍数?
24=2×2×2×3
60=2×2×3×5
*大公约数是两个数所有公有质因数的乘积。24、60的公有质因数是2、2、3,所以24和60的*大公约数是2×2×3=12;
*小公倍数是两个数所有公有质因数和其各自独有质因数的乘积。24、60的公有质因数是2、2、3,24的独有质因数是2,60的独有质因数是5,所以24、60的*小公倍数是2×2×3×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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