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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马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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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马新福)

  • 作者:马新福
  • 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0118574
  • 出版日期:1997年11月01日
  • 页数:486
  • 定价:¥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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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教材是为了适应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深化法理学课程教学改革.在总结以往编写出版《法学基础理论》和《法的一般理论》的基础上,遵循**教委1994年1月颁布的《法理学教学大纲》的要求,汲取近年来法学理论研究的*新成果,由教研室集体编写的。
    本教材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对法理学教材在体系结构、思想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调整和补充,以期更加完整和准确地阐述法的一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知识,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统一。本教材可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进修生以及法律工作者和教学人员学习使用。
    文章节选
    **章 法学的对象
    **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在法学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学派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学的研究对象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对法学研究的具体对象,往往作了不同的解说和回答。例如,有的认为法学主要研究法的价值和*高目的,特别是法与道德、正义或哲理的关系,亦即研究先验的、亘古不变的理想法、正义法或自然法,以此作为评价现行法,修改或创制新法的依据;有的主张法学应着重研究实在法,即**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法律体系及其结构和要素,特别是要对法的概念进行分析;有的主张法学的任务在于调查研究法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研究法的社会功能和实效;有的认为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法的价值、法的形式和法的事实,而有的则把法学的对象归结为注释法典或重述判例。
    我们认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
    目录
    **编 法学
    **章 法学的对象
    第二章 法学的历史
    第三章 法学研究方法
    第二编 法的性质
    第四章 法的定义
    第五章 法的本质
    第六章 法的基本特征
    第七章 法的作用
    第八章 法律的价值
    第三编 法的历史
    第九章 法的起源
    第十章 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一章 资本主义法
    第十二章 社会主义法
    第十三章 法的继承
    第十四章 法的移植
    第十五章 法制改革
    第四编 法的基本范畴
    第十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章 法律规范
    第十八章 法律体系
    第十九章 法律关系
    第二十章 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章 法律制裁
    第五编 法的运行和操作
    第二十三章 立法
    第二十四章 执法
    第二十五章 司法
    第二十六章 守法
    第二十七章 法律监督
    第二十八章 法律解释和推理
    第二十九章 法律的实现
    第六编 法与其他社会秩序
    第三十章 法与经济
    第三十一章 法与政治
    第三十二章 法与民主
    第三十三章 法与文化
    第三十四章 汉与道德
    第三十五章 法与宗教
    第三十六章 法与科学技术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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