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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律的语言混乱”——从社会与文化人类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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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律的语言混乱”——从社会与文化人类学视角

  • 作者:朱晓阳
  • 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811084443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275
  •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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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朱晓阳有一手好的文字,尤其擅长写故事,而且他写的故事不署名,我也能看出来是他写的。l985年,我在北京念研究生,朱晓阳在中国文化报当编辑。他毕业后分在省物价局,呆了不到一年,辞职跑到新疆伊犁靠中苏边境的一个兵团学校教书。教了两年,辞职到了北京。当时我们大学同班的何道峰主持一个乡镇企业研究项目,我和朱晓阳参加搞调查,经常在一起。这段时间,我读过他的一些文学作品。朱晓阳的文字是有个性的,他以他自己的方式讲故事,而且讲得很好。通常我们阅读文学作品时,吸引我们的只是故事。朱晓阳讲故事用的是一种在表现情节的同时,同时能够感觉到作者存在的方式。这种表达是与众不同的。现在这种表达方
    式在文学作品里是比较多的了,但当时是很少见的。读朱晓阳的**部人类学著作《小村故事》时,仍然能够感觉到他独特的文风。一种能够让你感觉到表现的对象的同时,又能够感受到作者的表达方式。其实,文字是作者的,所谓文如其人,但这都是读后思索的结果,能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作者存在的文字并不多。人类的智慧究竟是在文字中,还是在大脑中,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利科尔认为,作品完成后,作者就死掉了。读者只是在与文本交流。显然,利科尔认为,人
    文章节选
    **章 导言:不确定时代的整体论
    面向语言混乱:费孝通和格尔茨
    本书是对当下的中国基层社会规范秩序或“法”的阐释。 换一句话说,这是对中国社会实践中的“草根之道”的理解。写作本书的一个原因是作者试图回应费孝通先生的一个长期困惑。 因此,本书是带着现实问题上路的一次学术旅行。
    我在阅读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和他晚年的一些作品时,深感在他的学术视野中一直浮现着一种无以排解的困惑。此种困惑体现为费先生对社会发展和对知识论或研究方法论基础的看法等两个方面。前一个方面可以以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对20世纪前半期乡土中国建设现代法制的描述为例;后一方面则集中体现在其称之
    为“93存稿”或《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①的文章中。
    《乡土中国》中有几段不少人能背下来的有关法律下乡的论述。它们都意在突显“现代法治/制”与乡土秩序间的矛盾。在此且引其中二例。其一是关于旧小说中的听讼程序。其文如下:
    “把‘犯人’拖上堂,先各打屁股若干板,然后一方面大呼冤枉。父母官用了他‘看相’式的眼光,分出那个‘獐头鼠目’,必非好人,重加苛责,逼出供状,结果好恶分辨,冤也申了,大呼青天。”
    ……
    目录
    序言
    **章 导言:不确定时代的整体论
    第二章 整体论与社会科学的传统摆荡
    第三章 “延伸个案”与乡村秩序
    第四章 “误读”法律
    第五章 事实与情理
    第六章 时间·空间.“共有地”
    附录 施惠原则、“垒大户”与猫鼠共识
    参考文献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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