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新型农村合作**绩效评估摘要
亮点:
建立政府筹资的制度保障机制,新增政府补助大部分用于**救助和万元以上大病住院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
参合农民15分钟内到达合作**定点**机构。
对五保户和特困户实行定额免费**制度,保证其基本**服务。
对病种住院费用实行定额和限价政策。
实行药品零差价统一招标配送政策。
一、对新型农村合作**的总体评价
威海市从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制度的试点工作,荣成市2004年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县;环翠区和文登市2005年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县;乳山市2006年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县,提前4年完成基本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制度。
截止到2006年底,威海市新型农村合作**覆盖农业人口127万人,参合农民118万人,参合率达93%,高出2006年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79%)以及2006年山东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89%)。共筹集合作**资金6559万元,其中各级地方政府资金占筹资总额的82%。尽管与政府财政收入相比,政府投入水平并不高,但如此大量的政府资金直接用于农民的基本**保障在威海市还是**次,充分体现了政府解决农民**保障问题的责任和力度。由于目前筹资水平不高,距实��帮助农民抵御风险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但这毕竟是向着为农民提供基本**保障的方向迈出的**步,这对于保护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绩效评估结果显示,各市(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开展了大量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为新型农村合作**的纵深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虽然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但总体上看,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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