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预设
(一)如何界定不同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合意性因素?
(二)如何看待合意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
(三)怎样的合意才具有正当性?
二、相关研究的考察
三、本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结构
**章民事纠纷解决的一般问题
一、民事纠纷解决的基本理念与方法
(一)民事纠纷解决的基本理念
(二)民事纠纷解决的基本方法
二、民事纠纷解决的强制性机制与合意性机制
(一)强制性机制
(二)合意性机制<p>前言<br />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预设<br /> (一)如何界定不同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合意性因素?<br /> (二)如何看待合意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br /> (三)怎样的合意才具有正当性?<br /> 二、相关研究的考察<br /> 三、本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结构<br /> **章民事纠纷解决的一般问题<br /> 一、民事纠纷解决的基本理念与方法<br /> (一)民事纠纷解决的基本理念<br /> (二)民事纠纷解决的基本方法<br /> 二、民事纠纷解决的强制性机制与合意性机制<br /> (一)强制性机制<br /> (二)合意性机制<br /> 三、民事纠纷解决与司法公正<br /> (一)司法公正的一般认识<br /> (二)民事司法公正性的理解<br /> 第二章合意概念的溯源<br /> 一、基本语义分析<br /> 二、相关概念辨析<br /> (一)合意的相关概念<br /> (二)合意的基本形态<br /> 第三章合意性机制的基本问题<br /> 一、“合意”与“合意性机制”的区分<br /> 二、合意性机制的理论范畴<br /> (一)合意的价值和意义<br /> (二)合意的目的与动机<br /> (三)合意的过程与形式<br /> 第四章合意性机制的历史类型<br /> 一、自发型合意性机制<br /> 二、压制型合意性机制<br /> 三、自主型合意性机制<br /> 第五章合意性机制的理论基础<br /> 一、道德理性学说<br /> (一)中西方道德学说的比较<br /> (二)作为习俗的道德理性<br /> 二、自力救济学说<br /> (一)自力救济的现代复兴<br /> (二)自力救济的理论界定<br /> 三、“私法自治”原则<br /> (一)“私法自治”和“私权自治”<br /> (二)权利的“自治”与“滥用”<br /> 四、“博弈论”和成本理论<br /> (一)“囚徒困境”的隐喻<br /> (二)成本理论的启示<br /> 五、交往行为理论<br /> (一)语言的功能<br /> (二)“理解”的意义<br /> 第六章合意性机制的正当性基础<br /> 一、事实与规范的效用<br /> (一)事实<br /> (二)规范<br /> 二、熟人情结的作用与局限<br /> 三、作为智慧的妥协<br /> 四、“自愿”与“强制”的辩证<br /> 第七章合意性机制运行过程的考察<br /> 一、直接交涉的合意<br /> (一)协商与谈判<br /> (二)合意契约<br /> 二、第三者促进的合意<br /> (一)调解的促进<br /> (二)仲裁的促进<br /> (三)诉讼的促进<br /> 第八章一个样本的分析<br /> 一、通过合意解决纠纷与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br /> 二、适当的强制与合意的促成<br /> 三、合意中的事实基础<br /> 四、合意中的法治需求<br /> 结论<br /> 附论: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想到的几个问题<br /> 一、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解<br /> (一)诉调对接<br /> (二)三调联动<br /> (三)多方协作<br /> (四)多级调解<br /> 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合意性机制的契合关系<br /> 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视角下民事司法理念的重塑<br /> (一)坚持独立司法也要重视协作司法<br /> (二)弘扬司法公正更要注重纠纷的实际解决<br /> (三)从辩论主义诉讼模式转为协同主义诉讼模式<br /> (四)扬弃消极司法观念提倡积极司法观念<br /> 参考文献<br /> 后记</p> <p> </p>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西北民商法学术文库"总序
"西北民商法学术文库"是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从本院教师的学术研究成果中遴选、编辑,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丛书。该文库自2010年至今已出版专著、论文集、译著等学术著作十多部。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是以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和科研为主要任务的二级学院,是我国民商事法律研究和教学中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相结合的专门学院。
学院目前设有一个法学(民商法学方向)本科专业,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两个硕士学位点,现有在校学生2100多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50多名专任教师中五分之四以上具有**职称,绝大多数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有15名教师分别在全国性的各有关法学研究会担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学术职务。
学院所辖的民商法学科和民事诉讼法学科都是陕西省**学科,并设有两个省级**学科建设基地和陕西省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学院设有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亲属法学等教学机构,设有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私法文化与法典化研究所、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侵权法研究所、商事治理法律机制研究所、妇女与家事法律研究所、民商事判例研究所、民事权利救济机制研究所、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公司纠纷法律对策研究所等学术研究机构。
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民商法学科在民法基础理论、商法基础理论、物权法理论、债权法理论、公司与证券法理论和婚姻家庭法理论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科在民事诉讼法理论、仲裁法学、公证律师法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初步形成了私法文化与法典化、物权法与土地制度、商法基础理论与公司制度、婚姻家事制度、侵权法律制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等领域的研究特色,在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
目前学院承担**社科基金研究项目11项,项目内容涉及集体所有权法律机制、民法价值、民法文化与民法法典化、婚姻家庭新问题、商法价值与商事制度构建、侵权责任法危险责任体系、商行为制度、侵权救济、保险制度等研究领域。
学院今后将以**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为支撑、以专门研究机构为平台、以培育和打造科研特色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为法学学术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