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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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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83480
  • 出版日期:2008年04月01日
  • 页数:205
  • 定价:¥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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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根据**法治建设要求和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部门用人实际,依据《**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2008年**司法考试工作方案,司法部组织有关专家对《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进行了适度调整。根据六次**司法考试实践,2008年考试大纲更加贴近法律实务,科学考察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更加注重综合素质要求,**考察思想政治素质、法律职业道德。根据知识更新和**立法情况,对考核知识点范围及相应法律法规进行适当增删。
    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2008年**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复习掌握的提示和要求;
    三、各科目涉及到的应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目录。
    文章节选
    2008年**司法考试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司法考试是为**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法律专门人才,由**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担任律师、公证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有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相应法律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实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通过**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考试内容、科目与要求
    根据《**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律职业道德。2008年**司法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共14门科目。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三、考试方式
    **司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行。
    四、试卷结构
    2008年**司法考试考试试卷共四张,试卷结构: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科目: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卷设置若干选作题,应试人员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部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五、题型与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面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丁、戊两公司的担保签章,其中丁公司担保80万元,戊公司担保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以下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被拒绝承兑时可以向乙公司追索100万元
    B.甲公司在被拒绝承兑时只能依据乙公司的交易合同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只能分别向丁公司追索80万元和向戊公司追索20万元
    D.丁公司和戊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示例: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3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入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A.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B.法院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
    C.法院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
    D.法院需进一步调查后再作认定
    (四)简析(简答)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仔细审阅试题,根据有关法律知识、规定,结合所给材料及提问简要分析、回答问题。
    示例: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
    (五)分析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仔细审阅试题,根据有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作出全面分析,结合试题所给材料,按要求作答。
    示例:李某长期在甲市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需要身份证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在此期间,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2001年4月下旬的**晚上,李某在马路上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时,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窜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钱某大声呼喊抓强盗。适逢民警赵某经过此地,赵某将李某拦住。此时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赵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后逃离,致赵某重伤。甲市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后,与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机关联系,发现李某是因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1万元后,为逃避银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
    问题: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六)法律文书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对试题所提供的事实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并按规范格式和内容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或要求应试人员对试题所提供的法律文书进行分析,指出其不规范或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法律文书题还应文字通顺、标点正确、无语法错误。
    示例:被告人李某,男,1970年8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某路经该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徐某(女,34岁) 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产生了邪念,便将徐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的裤子欲行强奸。徐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继续呼救,李一手卡住徐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徐当场死亡。李取下徐手上戴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并将徐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李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问题:现假定你为本案的公诉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起诉书。
    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4.题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试人员姓名。
    (七)论述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根据试题所提供的材料,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理论进行分析和论述。论述题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语言流畅、逻辑严谨、表述准确。
    示例:英美法系**实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并对以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国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为审判案件的依据,同时*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请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
    目录
    2008年**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法理学
    **章 法的本体
    第二章 法的运行
    第三章 法的演进
    第四章 法与社会
    法制史
    **章 中国法制史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宪法
    **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 **的基本制度(上)
    第三章 **的基本制度(下)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 **机构
    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经济法
    **章 竞争法
    第二章 消费者法
    第三章 银行业法
    第四章 证券法
    第五章 财税法
    第六章 劳动法
    第七章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第八章 环境保护法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国际法
    **章 导论
    第二章 国际法律责任
    第三章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第五章 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
    第六章 条约法
    第七章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第八章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国际私法
    **章 国际私法概述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第三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第五章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六章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国际经济法
    **章 导论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四章 国际贸易支付
    第五章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七章 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第二章 审判制度
    第三章 检察制度
    第四章 律师制度
    第五章 公证制度
    第六章 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七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八章 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九章 公证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刑法
    **章 刑法概说
    第二章 犯罪概说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四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五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七章 单位犯罪
    第八章 罪数
    第九章 刑罚概说
    第十章 刑罚的体系
    第十一章 刑罚的裁量
    第十二章 刑罚的执行
    第十三章 刑罚的消灭
    第十四章 罪刑各论概说
    第十五章 危害****罪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罪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
    第十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
    第二十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十六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第二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三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十六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十八章 渎职罪
    第三十九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刑事诉讼法
    **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第四章 管辖
    第五章 回避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七章 刑事证据
    第八章 强制措施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章 期间、送达
    第十一章 立案
    第十二章 侦查
    第十三章 起诉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第十五章 **审程序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九章 执行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第五章 行政许可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七章 行政强制
    第八章 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
    第九章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第十章 行政复议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概述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程序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第十七章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第十八章 **赔偿概述
    第十九章 行政赔偿
    第二十章 司法赔偿
    第二十一章 **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民法
    **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 代理
    第六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七章 物权概述
    第八章 所有权
    第九章 共有
    第十章 用益物权
    第十一章 担保物权
    第十二章 占有
    第十三章 债的概述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十六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十七章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责任
    第二十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二十二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技术合同
    第二十四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第二十五章 著作权
    第二十六章 专利权
    第二十七章 商标权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九章 继承概述
    第三十章 法定继承
    第三十一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二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三章 人身权
    第三十四章 侵权行为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商法
    **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 票据法
    第七章 保险法
    第八章 海商法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第四章 诉
    第五章 当事人
    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
    第七章 民事证据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第九章 期间、送达
    第十章 法院调解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三章 普通程序
    第十四章 简易程序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十章 民事裁判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十三章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第二十四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二十五章 仲裁协议
    第二十六章 仲裁程序
    第二十七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二十八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第二十九章 涉外仲裁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附录大纲编写、修订组成员
    编辑推荐语
    命题评分依据,备考应试指南,编写人员重大调整,考试内容重大变化。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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