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目录
序言
**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机构
**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首都
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悠久的**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人民为**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的权力,成为**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的独立和**,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今后**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
在我国,剥削**作为**已经消灭,但是**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的根本法,具有*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相关法条】 《宪法修正案》第3、4、12、18、19条
**章 总纲
**条 【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和地方的**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详解】 这两条规定了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意不能说是人民代表大会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成包括以下内容:
1.民主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全部**机构;
3.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协调全部**机构,共同行使**权力;
4.贯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取决于人民;第二,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统一行使**权力的机关;第三,**与地方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间的关系。
【例题】 (2003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46题)
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A.在**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机构
B.在同级**机构中,**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在**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和地方的**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各**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
【答案】ABC
第四条 【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条【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相关法条】 《宪法修正案》第13条
第六条【公有制与按劳分配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相关法条】 《宪法修正案》第14条
第七条【国营经济】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