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通常情况下只是自然人。 消费者具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 (1)消费者的消费属于生活消费。它既包括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物质消费,也包括发展型消费,如个人培训;还包括像旅游、娱乐等精神或者休闲消费。 (2)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消费的客体是商品和服务。商品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商品,不管其是否经过加工制作,也不管其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商品的消费,即购买和使用商品,既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用于自身的消费,也包括购买商品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购买的商品。服务的消费,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的、可供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 (3)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不仅包括自己付费、自己接受服务,而且也包括他人付费、自己接受服务。不论是商品的消费还是服务的消费,只要其有偿获得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是用于生活消费,就属于消费者。 (4)消费者的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生活消费主要是公民个人(含家庭)的消费,而且对公民个人的生活消费是法律保护的**。但是,生活消费还包括单位的生活消费,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单位购买生活资料*后都是由个人使用,有些单位还为个人进行生活消费而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 〖1〗2·什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因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征表现为:它只调整消费法律关系,它**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1993年10月31日颁布,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有什么作用?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有八章六十三条。分别是:**章总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四章**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五章消费者组织;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1)关于总则 总则共有六条。分别规定了立法的宗旨、该法的调整范围和该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原则。总则的规定体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贯穿于法律始终。 (2)关于消费者的权利 关于消费者的权利共有九条,分别为:消费者**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得到保护权以及监督权。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看,消费者权益是核心,其他方面的规定都是为了实现或保障消费者权利而设定的。 (3)关于经营者的义务 关于经营者的义务共有十四条。这十四条的规定与消费者的权利相对应,分别规定了经营者应依法向消费者履行的义务,以及听取建议、接受消费者监督,保证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要求,对存在缺陷的产品和服务及时采取措施的要求,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质量担保义务,瑕疵举证责任等多项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集中规定经营者的义务,既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保障,又是为了实现消费者权利提供的基本途径。一般情况下,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消费者的权利就不至于受到损害。因此,经营者对消费者应承担什么义务,义务履行好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直接相关。 (4)关于**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关于**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共有六条,涉及以下方面:**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负的有关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负的有关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有关**机关惩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职责。 (5)关于消费者组织 关于消费者组织的规定共有三条。 首先,明确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的任务就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 其次,规定了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 *后,对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做了禁止性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商品和服务。”作这一限制性规定,是因为这种活动违反消费者组织的宗旨,不利于实现消费者通过消费者组织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