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防控与治理研究》:
(一)“虚假诉讼”刑事制裁的空间
对刑事裁判视野下“虚假诉讼”的实证观察发现,我们的司法实践其实一直在进行着对虚假诉讼的刑事制裁,并且,刑事制裁的方式、方法、**、程度也不断地在发生着变化和调整。从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全部312个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的实证观察来看,刑事司法实践制裁虚假诉讼的常用“武器”主要是虚假诉讼罪以及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罪、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枉法裁判罪、贪污罪、合同诈骗罪等。而深入观察可进一步发现,形式多样、方式隐蔽、变化多端的虚假诉讼现象其实也有着相当程度的共同特征:一是非法动机,如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为非法占有骗取财物、……、为转移国有资产等;二是恶意串通,如为通过虚假诉讼实现非法动机而事先与相关当事人或法官合谋串通;三是虚构案件,如虚构债权债务等“现实纠纷”与“法律关系”而提起诉讼;四是伪造证据,如伪造文书材料、作虚假陈述或指使他人帮助作伪证;五是虚假裁判,可能是法官在无从识别出虚假诉讼状态下作出了真实的错误裁判,也可能是法官有意与当事人合谋而作出了枉法的虚假裁判,而当事人凭借虚假诉讼获取了有**强制执行力的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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